文件选编

中共金坛市委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坛委发〔2009〕48号
(2009年12月30日)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现结合金坛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总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依托“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理论慧民工程”,以“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践基地”和基层党校“一校一品”建设为抓手,分级分类精心组织理论宣讲活动,编发针对性、可读性、实用性强的通俗理论读物,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农村、进社区、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进一步加大对中央、省、市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决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以“新型农民、文明市民”培育提升为目标的“双育”工程,充分发挥华罗庚、邓建军、殷雪梅等金坛籍全国“双百”、江苏省“双50”人物和其他各类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博物馆、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熏陶功能,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勤奋、博学、钻研、创新”的华罗庚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

  3、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围绕深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目标,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有效带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系统、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村镇、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家庭建设。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2次;坚持领导班子务虚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务虚会;领导班子每届任期内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定期调查研究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培训要求,定期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领导工作的根本途径,热爱学习、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加强学习载体和平台建设,以“金沙大讲坛”为总抓,积极开设领导、干部、市民、企业家、党员课堂,不断扩大理论普及的覆盖面。共建共享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平台,发挥好市委党校、基层党校、职工政校、农家书屋等阵地及“学习日”、“周末课堂”、“农民学习月”和党员冬(春)训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的重要作用。确立每年4月为“金坛读书月”,按照“政府倡导、专家指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媒体支持”的模式,推进全民阅读,大力提升市民素质。加强对干部学习的督促、检查、考核,完善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并把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市委每两年评选一批“学习型党组织”。

  二、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4、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情况制度、党委(党组)定期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党委(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规范各级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科学划分常委会、全委会、党代表大会的决策范围,完善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全委会向党代表大会负责并定期报告、通报工作以及接受监督的机制。全委会要审议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听取重大事件通报、常委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报告、同级纪委对特别重要或复杂案件中有关问题及处理结果报告等。增加全委会召开次数,健全议题形成机制,实行重大问题票决制,完善全委会民主推荐和票决重要干部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党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常委会决策听取委员意见、全委会决策听取党代表大会代表意见,重大问题在网上听取委员、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集中民智,改进工作,探索决策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建立健全“党建带三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制度。

  5、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进一步做好市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和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健全完善代表提案、党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代表、定期组织党代表专题调研等各项配套制度,扩大代表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并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每年确定党代表活动主题,引导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围绕主题积极调研履职、发挥作用。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农村、企业、科研等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健全党内选举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按期换届,改进候选人提名办法和选举方式,完善差额选举制度。全面推行机关部门、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时公推直选,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中试行公推直选。

  6、完善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规范党务公开项目,包括贯彻执行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党的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拔、管理、使用情况,党费和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扩大参与,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要求,将党务公开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馈制度,市委各职能部门都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开展党内交流,畅通党内信息渠道,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报告1次工作情况和加强党的建设情况。建立规范的基层党员民主议事、咨询、沟通、协商制度,推广村级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党群议事会、村务决策点评、民主恳谈会等做法,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制度。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实施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推行群众测评党员、党员测评支部、支部测评党委的“三测评”做法,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7、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建设方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树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制定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规范,着力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当前要重点选好配强镇(区)、商贸、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法、行政执法等领域的领导班子。探索制定镇(区)和部门党政正职培养、任用、管理、考核、监督、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大力选拔党性强、作风正、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担任党政正职,人选应首先从担任过下一级正职并且被实践证明是优秀的干部中产生。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研究制定干部交流轮岗办法,有序推进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逐步实现经常化、制度化,重点推进机关与镇(区)之间、镇(区)与镇(区)之间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有计划地安排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市级机关干部到镇村(社区)挂职任职锻炼。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双推双考选拔、分级分类储备、轮训轮岗培养、分期分批使用”的原则,重点掌握一批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后备干部名单,建立符合后备干部成长规律的选拔、培养、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突出抓好镇党委书记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8、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民主,规范干部选拔提名制度,健全主体清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探索镇(区)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人选的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等“五差额”选拔机制。定期开展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健全完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全面推行市级机关、镇(区)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大力推进机关中层干部跨系统跨部门交流。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大力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企业、重点工作、重点工程、招商引资、拆迁安置、信访接待、科技服务工作一线经受锻炼,形成干部在一线成长、问题在一线解决、业绩在一线创造、人才在一线发现的导向。加大基层公务员选调和村(社区)干部定向考录公务员力度。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建立完善任前在网上、主要媒体公示的制度。

  9、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落实好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不称职干部的调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搞通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讲条件,对违反党的原则的人和事不留情面,对工作不力和作风不正的干部不姑息迁就,对出了问题的干部不包庇袒护。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重视对干部政治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生活上帮助、心理上关怀。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下一级党政正职谈话每年至少1次,分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班子成员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要经常化。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建立干部年度考察制度,全面掌握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队伍现状,将考察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挂钩,作为干部交流调整的重要依据。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并逐步推广到所有具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加强选人用人情况监测评估,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推行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行使过程的制约监督。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合理界定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规范调整原则和程序,着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10、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研究制定《2011-2015年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办法。启动新一轮“133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新农村建设实用人才培养工程”、“高技能人才倍增工程”,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招商引资人才、大学生村干部、农村实用人才和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引进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急需的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加大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一站两中心”等的建设和扶持力度,推进人才载体建设。坚持市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四、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11、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按照活跃基层、打牢基础和“凝聚力、全覆盖、组织化”的要求,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推广在开发园区、交易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和商务楼宇、居民楼院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扩大“两新”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在镇(区)建立“两新”组织党工委,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全面实现单独建立党组织,规模以下企业要按照区域化大党建的格局,按片区来联建共建党组织,新社会组织要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切实加大建立党组织力度,大幅度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全面推进“三级联创”和基层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确保基层党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准确把握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着力点,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新途径。以“五个好”为目标,继续深化村级党组织“双增强”活动,把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维护农村稳定贯穿党组织活动始终,切实增强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为目标,广泛开展社区党组织“双创建”活动,探索在职党员与社区党组织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制度,推广党员志愿者、党员义工、“零距离服务”等做法,为党员参与居住区各种组织活动搭建平台,夯实社区党建的基础作用。以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双促进”活动,推广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目标,大力开展机关党组织“双争创”活动,深化“三比三赛”、“双百双进”等活动,围绕中心,建好队伍,使机关党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头。以敬业乐业、优化服务为目标,持续开展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双满意”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事业全面发展。

  12、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建立竞争择优的镇党委书记选拔机制,严格执行任期制,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镇党委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镇长,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居)委会主任。拓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来源,注重从机关优秀干部、本地致富能手、退伍士兵、返乡创业党员、优秀大学生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选拔培养计划。逐步配齐配强镇(区)“两新”党工委领导班子,探索建立精干的职业化、复合型、社会化专职党务干部队伍,落实合理薪酬待遇。按照“一定三有”目标,制定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13、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大在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在各领域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重视“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创新党员教育平台,推动远程教育向社区、“两新”组织等领域延伸。组织开展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发展致富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培训,做好转业退伍军人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党员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推广党员承诺制、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党员先锋(示范)岗、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做法,鼓励党员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同时,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好老干部工作,切实发挥离退休党员作用。做好服务党员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发挥“12371”党员咨询服务热线作用,设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重点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离任基层干部的关怀帮扶。

  14、推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统筹发展。加强城乡区域性党建工作,建立以镇、开发园区、各类单位党组织为基础、广大党员为主体、群众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体制和格局,深化单位党建、区域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补互动。整合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社区)、强企和弱村、强村和弱村、社区和临近村联合开展党的工作。继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党组织之间的“统筹共建”活动。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力争到2010年底,所有社区党组织办公及活动场所不低于200平方米,所有村建成融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文体活动、党群议事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及机关和社区共建活动,以产业扶持、项目帮扶、智力和技术帮扶为重点,实现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加强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党建工作,完善“镇管社区”党建工作机制。

  五、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5、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定期下访、走访、接访,认真阅处群众来信,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开展“走进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建立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统战团体、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新社会组织在党的群众工作中的作用,畅通自下而上的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网络舆情分析制度,领导干部要学习网络知识,善于运用网络等媒体加强与群众的交流,各机关部门都要设立网络发言人,通过网络公开答复、办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宣传党的主张与通达社情民意更好地结合起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在网络上的影响力。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牵头抓总、联系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管线、挂钩落实、有效推进分管工作责任制,推行“一个重点项目(工作)、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工作机制,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健全严格的督办工作机制,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要事项实施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坚决贯彻执行“八项禁令”,大力实施“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工程”,完善岗位目标、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问责追究等基本效能制度,抓好“三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长信箱、政风热线、行政效能投诉平台等载体作用,拓宽机关作风明察暗访范围,加大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实行机关部门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年初对外承诺、年中监督检查、年底集中评议”制度,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拖拉疲沓、推诿塞责、马虎苟且、作风漂浮、收受礼金(券)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中梗阻”等突出问题。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活动,改进会议和活动报道。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建设,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务用车尤其是事业单位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加快公务消费市场化改革,严肃查处奢靡享乐、挥霍公款行为。加大治懒治庸治散力度,把作风建设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大胆提拔、重用和支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大力宣传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敢于奉献、廉政勤政的典型,对不思进取、不在状态、不负责任、无所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16、扎实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阵地的作用,推进分类分层次教育,倡导典型示范教育,强化岗位廉政教育,深化“点对点”警示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推进和落实任前廉政考试、任前廉政承诺、任职廉政谈话、试用期廉政考评、建立廉政档案等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17、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建立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论证、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和标准化格式化审批,约束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的有效措施,全面开展镇(区)党代表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执行制度监督检查力度,推行反腐倡廉制度问责制。

  18、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为重点,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加强执纪执法机关案件查处与预防工作协作配合,构建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腐败风险点的排查、分析、评估和监察,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提高查处案件的综合效果。办好12388信访举报专线,实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投诉“绿色邮政”,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推行“阳光审理”,对办案工作严格监督管理,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市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抓好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的制定、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主动配合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党委各职能部门要形成责权明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运转有序的党建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增强党建工作合力。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动党的建设创新,把推进党的建设同推进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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