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委办字〔2012〕42号
(2012年4月28日)
市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提振跨越发展信心,营造紧张快干、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金坛经济跨越发展”讨论调研活动的要求,现就市级机关部门“常州我一流”项目创建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建目标
以“加速创新驱动、突破能力作风”为主题,按照“精神状态好,工作标准高,工作作风实”的目标和提升“学习力、创新力、服务力、执行力”的要求,各部门要深入查找与全省、常州市兄弟单位在发展理念、工作思路及成效上的差距,找准与全市工作大局和群众需求上的差距,确定学习标杆,创建“一流”项目载体,强化工作措施,奋力赶超先进,做到常规工作出新意、重点工作出精品、探索工作创特色,推动各项工作在全省、常州市争前列,创一流。
二、实施范围
市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
三、创建步骤
“常州我一流”项目创建活动由市优化办、市级机关党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活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申报(5月份)。各单位、各部门立足本职,突出转型升级、项目推进、科技创新、城乡建设、改善民生和党建创新等工作重点,按照常州领先的标准确定创建项目,细化量化创建目标,明确创建举措及时序进度。创建项目、目标、推进举措及时序进度请于5月20日前报市优化办(每单位报送1个创建项目)。
第二阶段:项目公示(6月份)。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创建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常州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主动、及时报备创建项目。
第三阶段:项目推进(6-11月份)。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创建项目的落实。市优化办、市级机关党工委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检查,适时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对创建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通报全市,并作为年底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阶段:项目考评(12月底)。由市优化办、市级机关党工委对各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完成创建目标并获得常州市级以上职能部门“一流”认定的定为合格项目;合格项目经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市级机关“科学发展、创先争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民主评议,排名前20位的推荐为评优候选项目;评优候选项目经市四套班子领导、部门服务对象、项目涉及的对象以及部分熟悉情况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等民主评议,评议排名前9位的确定为“常州我一流”优秀项目。
四、结果运用
1.“常州我一流”项目的考核结果纳入2012年度市级机关“科学发展,创先争优”工作考核体系;
2.“常州我一流”优秀项目的创建责任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一票否决的除外);垂直管理部门的项目创建责任领导由市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评优或奖励建议。
开展“常州我一流”项目创建,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初部署的“创新驱动加速年”和“能力作风建设突破年”、加快实现“三年翻番”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推进“五个金坛”建设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实践,敢与先进地区、先进部门比服务、比贡献、比成效,做到定位一年比一年高、思路一年比一年清、成效一年比一年大、服务一年比一年优,在全市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为金坛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