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选编

  •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意见
  •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能力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
  •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金沙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坛市社区党建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 中共金坛市委办公室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级机关部门开展“常州我一流”项目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 中共金坛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的通知
  •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市儿童发展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坛市中小企业参加境外知名展会支持办法的通知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金沙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坛委发〔2012〕34号
(2012年6月16号)

开发区党工委,各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办局党委(党组),市直各单位党委(支部):

  现将《关于全面实施“金沙英才计划”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全面实施“金沙英才计划”的意见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创新金坛建设,根据《金坛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精神,现就全面实施“金沙英才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创新优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以人才引领发展、以发展聚集人才,为我市“十二五”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施“金沙英才计划”,以人才带动项目,以人才引领创新创业,力争到2015年,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创新,人才智力更加集聚,人才结构更趋合理,人才载体更加完备,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争创“江苏省人才工作先进市”。“十二五”期间,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1200人,高技能人才5000人。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0.1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5万人。

  三、主要内容

  金沙英才计划,包括八大人才工程,即在“十二五”期间重点组织实施双创人才集聚工程、重点产业人才助推工程、柔性人才合作工程、青年人才储备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三名”人才引领工程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工程。

  1.双创人才集聚工程

  围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大力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成果、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到2015年,重点引进国家人才、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50名,金沙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100名,由此带动引进1000名高层次人才。

  引进的金沙领军型创新人才给予个人10万元奖励,金沙领军型创业人才给予创业企业50万元资助,同时,3年内免费提供100㎡创业场所和100㎡住所。优先推荐金沙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参评国家、江苏省和常州市人才引进计划。获评国家人才的,按照国家资助的标准,给予1:1的配套资金奖励;获评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的,在享受省资助的基础上,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双创人才集聚工程由市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科技局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

  2.重点产业人才助推工程

  根据重点产业和领域发展需要,借助优势产业集群引导优秀人才集聚。到2015年,我市重点发展的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新增200名;金融资本运作、旅游开发、创意研发、现代物流等方面的高层次现代服务业人才和社会事业紧缺人才新增100名。

  围绕重点产业引进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8万元、3年内每月发给专项资助1500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3年内每月发给专项资助800元;引进的高级技师,3年内每月给予专项资助600元。重点产业现有的人才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后回原单位的,2年内每月发给专项资助1200元、800元;获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2000元。

  重点产业人才助推工程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发改局、经信局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

  3.柔性人才合作工程

  通过企业出项目、企业选择高校、科研单位进行项目开发的“项目工程师”合作形式,采取特聘兼职、资源共享、成果转化、项目合作等柔性流动的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到2015年,引进培养科技人才5000人,建设“两站三中心”80个。

  企业中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等,国家级奖励50万元、省级奖励30万元;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承担项目或课题研究任务,取得国家级、省级成果后,分别给予引才单位奖励5万元、2万元。对通过省“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来我市企业挂职的教授博士,市财政给予每年8000元交通补贴。

  柔性人才合作工程由市科技局会同市人社局、经信局、发改局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

  4.青年人才储备工程

  瞄准国内外一流大学,重点引进培养新兴产业、现代科技、资本运营、生态保护、社会管理等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充分发挥共青团、青联、青商会等青年组织的作用,广泛集聚青年人才,发现和选树典型,激励和引导各领域、各行业青年奋发成才。到2015年,力争引进和储备各类优秀青年人才1000人,培养100名政治素质过硬、知识水平较高、工作业绩突出的青年英才。

  引进的人才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8万元、3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专项资助和每年6000元学习资料费;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3年内每月给予800元专项资助和每年3000元学习资料费。定期开展“杰出青年英才”评选,获评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青年人才储备工程由团市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改局、工商联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

  5.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

  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为重点,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对企业家尤其是青年企业家的培训,鼓励和扶持他们参加MBA、EMBA的学习。到2015年,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500人次,10名企业家取得EMBA或MBA学位。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学历学位提升培训享受不超过培训费用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取得EMBA或MBA学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取得国家职业经理人一级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列入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由市经信局会同市工商联、人社局、发改局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

  6.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

  建设10个“金沙名技师工作室”,建成20家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企业,实行技能比武和技师补贴制度,形成“培训、比武、鉴定、津贴”四位一体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加快培育一批企业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到201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达2万人。

  被认定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企业的,给予2万元补贴。被评为“金沙名技师工作室”的,给予5万元奖励。定期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获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获评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000元。

  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总工会、教育局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

  7.“三名”人才引领工程

  以“金沙名师、名医、文艺名家”评选活动为抓手,坚持引育并举、以育为主,打造人才品牌,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引领作用,推动全市文教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到2015年,引进培养“金沙名师”50人、“金沙名医”20人、“金沙文艺名家”10人。

  定期开展“金沙名师、名医、文艺名家”评选,获评的给予5000元奖励。积极引进名师、名医、名家,国家级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省级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

  “三名”人才引领工程由市教育局、卫生局、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广体局、文联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

  8.现代农业人才支撑工程

  围绕打造我市“两带(产业带)三园(农业产业园)二十基地(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三十村(现代农业示范村)”的现代农业产业格局,着力培育农民技术人员、生产能手、经营能人。到2015年,引进和培育10个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培养万名持有涉农专业学历证书或农业岗位技能鉴定证书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千名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千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农村经纪人等经营服务人才。

  定期开展“金沙农业优秀人才”评选,获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获得享受国务院、江苏省、常州市政府津贴的农业优秀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5000元。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工程由市农林局会同市委农工办、市科协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

  四、工作举措

  1.推进载体建设。积极搭建人才创新创业的孵化、研发、加速载体,提升人才竞争力。加快推进华罗庚科技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建设,力争建成设施齐备、功能完善、服务到位、管理规范的创业园区。根据开发区、金东、金西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推进标准厂房、园区设施的建设,为处于快速发展期的孵化毕业企业提供产业化空间、管理和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平台,更多更好地承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2.强化招才引智。积极参与国内外人才竞争,更大力度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按照我市“四大板块”的功能定位,结合产业的发展需求,制定新兴产业、重点产业指导目录,重点引进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紧缺急需的人才。坚持用招商引资的办法来推动招才引智,出台对人才引进和人才创业项目引荐的奖励办法,实行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才、国内引才与海外引才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引进高层次人才。

  3.创优人才环境。扎实开展金沙英才服务行动,坚持市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开通高层次人才创业绿色服务通道,建立“金沙英才驿站”,建设高层次人才公寓,为各类人才提供创业导师、创新扶持、生活保障等服务。开展“金沙英才”评选,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人才、鼓励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各区镇、各部门要从全市发展的大局来充分认识实施“金沙英才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金沙英才计划”的统筹推进、宏观指导,各责任部门负责八大人才工程的具体实施、深入推进,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把各项工程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2.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运用财政税收和金融信贷政策,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的标准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引进金融机构、创投机构,发挥政府创投专项引导资金作用,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企业创新创业的投入。

  3.加强督查考核。围绕“金沙英才计划”的总体目标任务,将八大人才工程的推进情况列入各区镇、各职能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作为单位及领导班子考核的要素之一,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加大推进力度。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对符合本意见及相关实施办法规定条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一事项符合本意见多项优惠规定的,按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

  本意见实施前引进、培育的各类人才的奖励资助,不按照本意见执行。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原有政策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本意见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打印】  【关闭】  【收藏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