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选编

  •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意见
  •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能力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
  •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金沙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坛市社区党建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 中共金坛市委办公室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级机关部门开展“常州我一流”项目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 中共金坛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的通知
  •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市儿童发展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坛市中小企业参加境外知名展会支持办法的通知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
金坛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意见

坛委发〔2012〕1号

(2012年1月7号)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

  农业现代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两个率先”,推进“三化同步”的必然要求。为切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省、常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的总体目标,坚持扩量与提质并举、园区与龙头共建、品牌与市场齐抓,通过科技水平的提高、产业链条的延伸、现代要素的引进、市场机制的强化和服务体系的建立,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通过实施“五大攻坚行动”,不断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物质装备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五大体系”,努力实现作业机械化、设施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技术高新化、服务专业化,着力强化农业在农民收入倍增中的促进作用,形成基础设施完善、农业科技先进、农业结构优化、服务体系健全、农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优美的发展格局,把农业建成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现代产业。

  目标任务:到2013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机和渔业现代化。力争2014年,确保到2015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3000元。

  三、重点工作

  (一)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攻坚行动

  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招商引资,突出基础设施推进,强化项目考核,每年建成3个常州市级以上和6个金坛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到2015年全市建成3个省级、10个常州市级、20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不断提高园区土地集约化、技术集成化、功能集聚化、效益集中化水平。坚持把“一村一品”作为提升主导产业的切入点,以专业村为基础,进行集中连片开发、链条式延伸、组织化生产,到2015年形成主业突出、布局优化、规模集中的优质稻米、花卉苗木、特种水产、规模畜禽、高效果蔬五大产业板块,建成30个现代农业示范村。以河蟹、家禽、花木、食用菌、红香芋等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连栋大棚、智能温室、微孔管道增氧、工厂化养殖等高标准设施,扶持建设一批优质种苗生产基地、高效种养殖示范方,每年新增高效设施农业、渔业面积各1.5万亩。到2015年,全市高效设施农业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20%,高效设施渔业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30%。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和科技创新两个关键,使农业园区成为高效农业项目和企业的集聚区、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的先导区。

  (二)农业物质装备保障攻坚行动

  通过实施国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建设,加紧小型灌排泵站新建改造,加强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田间灌排沟渠,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到2015年,旱涝保收田面积率达70%,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6。以千亩以上圩区堤防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圩区综合治理,提高圩区防灾减灾能力。按照“水清、流畅、岸绿”的要求,实施新一轮市镇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程,建立农村河道轮浚和长效管护机制,提高城乡河道引排能力。加强重点小流域生态修复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综合治理,推进易灾地区、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水库清淤扩容和塘坝达标改造工程,推进应急抗旱水源建设,提高丘陵山区水源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土地综合治理、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丘陵山区开发等项目,年均新增高标准农田2万亩。到2015年,高标准农田面积达33万亩,占耕地比重65%。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稳定种粮面积,实施粮食高产增效创建整县推进,提高单产水平。到2015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55万亩以上,建成12个万亩示范片、总面积16万亩,新建30个集中育供秧中心,粮食单产水平达510公斤。加强农机管理队伍、农机维修队伍、农机手队伍建设,在巩固提高水稻全程机械化水平的同时,大力发展特色农机,推广农机农艺集成配套技术,推进农业生产全过程、多领域机械化。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提高3个百分点,到2013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机现代化。加大“三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力度,每年新增1.2万亩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试点并推广物联网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机制。到2015年,全市通过认定的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占耕地、水面的比重达90%。开展植树造林、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每年新增成片造林2800亩以上,稳步提高林木覆盖率。

  (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

  加快各镇“五有”农业综合服务站和标准化畜牧兽医站建设步伐,加强镇村两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建设。到2015年,全市镇级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率达97%。强化“金坛农林信息网”、农技“110”、短信等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完善镇级农业信息服务站,每个村建好1个村级信息服务点,到2015年,全市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97%。选择水产、畜禽、果蔬等领域,与农业科研单位开展新品种选育、种养殖技术创新等领域的合作。鼓励高端农业科技人才落户金坛,推进省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以五项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县项目为载体,推进农业优新品种主体化、高新技术普及化、高效模式多元化。农业良种覆盖率年均提高2%,农业新技术覆盖面年均提高3%,新模式推广规模年均提高4%。到2015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70%。推广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年均提高全市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1个百分点,到2015年,全市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5%。

  (四)市场开拓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以做大做强常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特别是加工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资源重组、资本集聚、品牌整合等途径,增加精深加工农产品生产的比重,形成更强的竞争优势和带动力。以畜禽、水产、果蔬等农产品深度加工为重点,加大开放引进力度,采取外引内联、贷款担保和贴息、项目补助、投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完善和壮大农产品加工体系。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5:1。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和扶持种植、养殖、农机、流通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50家以上,农机专业服务组织30个,种植业专业合作社100个,重点培育一批全国“千社千品富民工程专业合作社”。到2015年,全市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重达80%。全面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建好3个特色农产品专业销售市场(长荡湖水产品交易市场、尧塘花木市场、江南茶都)以及2个销售平台(三德利、立华),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完善品牌创建激励机制,鼓励争创名优品牌和地理标志商标,推进长荡湖、茅山区域共用品牌整合,加大品牌宣传与推介力度,争创省级以上名优农产品2只以上,新增省名牌产品5个以上。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金坛名优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在上海、北京等城市设立农产品直销点10个以上,重点培育5-10只名特优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发展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在促进市场联系、对接中的作用。到2015年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销售率达80%。

  (五)稳步推进富民强村攻坚行动

  实施农民收入五年倍增行动,实行创业、就业、农业、物业“四业”富民。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3000元。加大对农村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点建设的扶持力度,鼓励农民依托资源优势发展休闲旅游、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增加经营性和资产性收入。“十二五”期间新(扩)建休闲观光农业项目50个。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援助,促进充分就业。大力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和涉农专业学历教育。到2015年,全市持专业证书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力争达35%。健全完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落实欠薪保障周转金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农民工劳动报酬。加大土地流转补贴力度,加快流转速度和规模,每年集中连片流转土地3万亩以上,同时通过建立土地流转价格与农产品价格挂钩增长机制或采用农民入股分红的模式,提高农民土地承包收益。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通过定向投入、委托生产、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新型利益分配机制,每年新增订单生产面积2万亩,带动农户3000个以上。到2015年,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80%。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四保”惠民力度,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并轨,提升保障惠民水平,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五年行动计划,通过发展“物业型”、“资产型”、“服务型”、“休闲型”、“集约型”集体经济,力争村级集体收入年均增长率10%以上,到2015年,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面超过7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把农业现代化建设作为统揽农村发展全局的中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认真谋划和推进。市级成立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镇(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同时成立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高级技术专家联盟,负责从技术层面对各镇(区)农业现代化开展指导。各镇(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根据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业现代化工程有力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到分工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商制度,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二)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现代化的投入力度,按照中央“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幅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新增耕地占用税、新增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用于农业农村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级设立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各镇(区)也要相应设立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园区、农业基础设施、高效设施农业(渔业)、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等。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各部门在涉农投资安排、规划编制、项目审核、投资计划编制下达、项目组织实施等环节的沟通和衔接,积极推进强农惠农资金整合。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提高农业小额贷款担保金额,进一步加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拓展农村金融市场,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逐步形成分工合理、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体系,确保全市农业贷款增长幅度不低于贷款总额增长幅度。探索政府财政性强农惠农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相互结合的有效途径,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费用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建设。

  (三)加强督查考核。按照《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和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总目标,细化制定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逐年推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评价考核工作,制定考核细则,健全激励机制,每年进行综合评定和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市农林、统计等部门要安排专人跟踪督查农业现代化建设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准确了解情况,及时把握进度。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示范引导、典型引路,大力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确保如期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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