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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参保人员市外转诊流程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338991665b/2019-0004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卫〔2019〕206号 发布机构 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19-11-15 公开日期 2019-1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参保人员市外转诊流程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参保人员市外转诊流程的通知
坛卫〔2019〕206号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

为方便我区参保人员在常州市范围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患者市外转诊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优质的远程医疗服务,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转诊审批流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坛区区域内的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或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需转常州市以外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具有转诊转院审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金坛区人民医院、金坛区中医医院,精神疾病经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相关科室医师填写转诊备案表,科主任签字并盖章后送金坛区远程医学中心进行审核、盖章,报区医保局备案后,方可转院。

二、转诊备案表不需要再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医务科审核盖章,各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再安装医疗保险管理软件。金坛区远程医学中心每月将转诊情况反馈给各定点医疗机构医务科。

三、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8日开始执行。

附件:

1.常州市金坛区参保人员市外转诊流程

2.常州市金坛区参保人员市外转诊流程图

3.常州市金坛区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备案表

4.常州市金坛区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指南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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