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1年,市价格部门紧紧围绕稳定价格总水平这一首要任务和全年价格工作目标,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着力服务转型升级,增强价格服务意识;着力加强市场监管,稳定物价总水平;着力服务民生改善,缓解价费矛盾,取得较好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作出贡献。
规范收费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协助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所有窗口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逐一清理,特别是对国家、省取消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先后对15个住宅小区和18个医疗、教育、中介单位收费情况进行督查,纠正5项不合理和15项不规范的收费行为。编印《金坛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600多份,免费发放给各重点规模企业及相关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公示的基础上,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全面推行网上公示与具体业务办理相结合,电子公示和现场收费点公示相结合,做到一栏(集中公示栏)一卡(收费登记卡)一手册(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对150多家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2次专项督查,将公示工作作为创优投资环境的重要载体,实现价费政策在社会、企业、群众公开监督下的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收费行为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加强中介机构收费管理,要求各中介机构严格执行“凡有上下幅度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的规定,严禁自立项目收费、不领证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只收费不服务、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行为。加强涉企培训收费审核工作,建立涉企培训动态跟踪制度,除法定培训外,原则上不准进行有偿培训;对事业单位和其他培训机构举办的非强制性培训班,严格落实自愿的要求,从严核定培训课时费。共审核涉企培训收费5批(次)。全面贯彻落实省、常州市对涉企、涉农及困难群体的收费优惠政策,会同人社、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对照政策逐一督查落实到位,全年共减免320万元。抓好收费年检,重点查验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各类优惠收费政策落实和票据使用、“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情况,并做到“三个突出”,即突出主要收费部门、重点收费项目和中介服务收费。共年检331份《收费许可证》。其中,注销4份;变更61份;颁发新证5份。配合市财政部门,严格控制各收费单位的票据申领和开票程序,做到领票有收费依据,开票实行联网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加强涉农价费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2010年的基础上,通过走访调研会同市水利局出台《关于加强农田灌溉水费管理的意见》,全面推行“业主提出方案、村站参与监督、镇(区)政府审核把关、价格部门备案”的农田灌溉水费管理新办法。要求各镇(区)价格监督服务站召集辖区内各村委和排灌站相关人员,确定水费听证时间、参加对象,并督促农灌站业主做好相应的水电费、折旧费、人员工资等成本测算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做好报批、备案手续,健全基础台帐。通过听证,农田灌溉水费标准较往年下降10%左右,使这项惠民利民做法落到实处,较好维护农民利益,得到农民群众好评。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重新确定涉农收费公示内容,及时做好公示栏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完善农资经营网点明码标价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农药价格管理办法》,对丁草胺、草甘磷、吡虫啉等7种农药销售价格实行备案管理。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努力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共减免11.80万元,涉及7657车(次)。先后完成2011年农户存粮、农户种植意向、农资购买使用、粳稻成本收益预测、特色农产品成本、土地流转价格、小麦旱情调查和后期粮价预测、农村生产和消费、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服务价格、春秋茧成本、蘑菇成本、棉花成本、茶叶成本、低压线路维护费、蒸汽成本等22项专题调查和调研,为上级价格调控和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以“立足农村、服务三农”为宗旨,依托价格监测网络,全年编发《为农服务价格信息》24期,传递各类涉农信息810多条,帮助农民增产增效。发挥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和价格服务进农户联系点的作用,畅通与农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答复农民群众有关价格诉求和政策咨询。
深化资源价格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年内3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实施出租汽车油价联动机制,制定出租汽车企业收费项目及标准,尽量减少由于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2次调整供热蒸汽价格,基准价格由190元/吨调整为203元/吨(含税、管损、到户价),上浮最高不超过10%,完善热煤价格联动机制。1次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3.80元调整为4.10元。
加强价格监管,着力改善消费环境。重点围绕大米、杂粮、蔬菜、生猪等农产品价格和成品油、农资、水泥等重要工农业材料价格,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反映市场动态和供求情况。走访部分农调户,落实4户农户为常州市社会负担观察点。全年共上报省及常州市物价局监测品种206个,报表500多次,完成各类价格监测分析报告18篇。3月中旬,针对食盐抢购价格异动情况及时启动监测预警上报机制。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先后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教育收费、银行收费5项专项检查,共检查113家。配合常州市银监局、物价局、人民银行开展银行收费试点检查,配合市药监局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完成对武进区中医医院、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溧阳市南渡高级中学的价费专项检查。共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0件,实现经济制裁14.10万元,其中上交财政14.10万元。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抓好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安排专人逐街逐店做好市场价格行为日常巡查的同时,先后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超市,治价惠民促和谐”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共创文明城市”--大型商场、超市、卖场价格服务和整治2次专项行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超市行业价格行为管理的通知》,选择城区18家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商场、超市、卖场,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通过重点服务和整治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两个方面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16类具体价格行为,提升全市大型商场、超市、卖场经营者的守法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形象,优化市场消费价格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华润苏果超市价格行为不规范问题,会同市工商局约谈该超市主要负责人,宣传有关价格行为、广告促销、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要求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配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通过悬挂过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向各经营者特别是沿街店面发放函件等形式,营造诚信经营、守法兴商、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加强价格诚信建设,要求各申报单位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人员责任制、价格法规学习(培训)、定调价台账登记、商品价格标示、价格投诉处理等5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台账。金坛市华丽百货有限公司、金坛市金店有限公司、江苏润澳花园大酒店集团有限公司3家单位顺利通过常州市物价局初审和省物价局复审,获“2010~2011年江苏省诚信单位”称号。大力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制定实施意见和计划表,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围绕“七进”(进商场、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户、进景点)活动,寓服务理念于工作职能中,寓服务意识于工作作风中,寓服务态度于工作方式中,切实增强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效果。强化价格举报,继续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做好值守工作,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为载体,坚持24小时开通,对每一件价格举报(咨询)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答复,努力为消费者维权,为消费者排扰。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75件,立案查处3件,办结率、回复率100%。
关注民生价格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及时贯彻落实省及常州市教育收费政策,研究制定《金坛市高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金坛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办费管理暂行办法》。会同市教育部门对全市2所民办学校和6所省示范幼儿园的办学成本进行测算,从紧核定收费标准。继续严格执行学校培训办班的收费管理政策,从源头上制止中小学补课收费行为。完善医药价格管理,贯彻落实左氧氟沙星、沙利度胺、青霉素、阿莫西林等162种抗生素和碘海醇、部分复合药、神经系统类药品等9批药品价格调整政策,公布白参须、党参等3批396个品种520个规格政府定价中药饮片最高零售价格,促进医药价格健康发展。选定金城卫生院、后阳卫生社区服务中心、百姓大药房为常州市基本药物价格监测点,及时完成省及常州市下达的对医疗机构的专项调查任务。贯彻落实医疗新增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金坛市与省及常州市管理办法的对接;全程跟踪监督农村卫生院常规药品零差价政策执行情况;巩固和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价费公示和住院病人结算清单制度,确保100%实施率。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在深入调查、成本监审基础上,将金坛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1490元/平方米调整为1960元/平方米。为支持保障房建设,明确金坛市新建保障房供配电执行标准系数为0.7695,即按169元/平方米执行,仅此一项可为全市经济保障房节省建设资金158.10万元。研究制定《金坛市商品房价格备案补充规定》,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备案的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整,超过3个月以上确需调整价格的,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同一项目分期开发销售的,本期备案价格增幅不得超过上期备案价格的3%。严格执行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一价清”和明码标价3项制度,增强商品房销售透明度,维护购房者的利益。全年共有41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对90批次商品房价格进行备案。研究制定《金坛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项收费管理办法》,继续对新开工的住宅小区物业收费实行招投标管理,从紧核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开展价格认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从强化业务学习、强化客观公正、强化案卷质量入手,巩固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认真开展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对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价格鉴证援助,拓展涉税、涉纪、征地涉物、农田承包、矿产资源、贷款抵押物等价格认证业务。全年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认证)2593件,涉及金额31982.05万元。其中,刑事案件294件、353.58万元;民事案件23件、233.79万元;社会委托172件、30258.19万元;车损评估2104件、1136.49万元。(王鸿林朱小美)
【应对食盐抢购风波】 受日本地震、海啸、核爆炸影响和网上谣传,3月16日下午,全市各大超市、副食品商店出现居民抢购食盐风波,甚至有一些人大批购买,囤积居奇,意图乘机提价销售。到3月17日上午,全市各大超市、副食品商店食盐被抢购一空,大统华日销量在9000多袋以上,华润苏果日销售3000多袋,是以往日销售量的数十倍。市物价局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启动价格异动应急预案,一方面到市盐业公司了解库存、销售、价格等情况。一方面立即组织检查局人员分两路赴各超市、副食品商店检查价格行为,发放《关于严禁食盐价格擅自涨价的提醒告诫函》,明确告知经营者食盐价格属国家定价,对伺机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将严厉打击,并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对群众的价格举报,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协助市政府在各种媒体发布公告,指出全市食盐货源充足,价格稳定,希望广大居民不要听信谣言,不必盲目抢购囤积食盐。由于工作及时、宣传到位,至18日下午食盐抢购风波基本平息,市场供应趋于平稳。
【常州市人大《价格法》执法检查】 4月8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对金坛市贯彻落实《价格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常务副市长许小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强、市发改局局长葛惠明陪同视察。检查组实地视察了指前镇(村)涉农收费公示、农资门市部明码标价和农田灌溉水费听证等工作情况,并听取市发改局副局长唐文武所作的金坛市“十一五”期间贯彻实施《价格法》情况的专题汇报。检查组对金坛市在服务“三农”,优化价费环境,关注民生办实事,勇于解决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减轻企业、群众负担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王鸿林)
【协助美对华油井管反补贴案复审调查】 4月,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油井管发起首次年度复审调查。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名列其中,市物价局由分管局长带队赴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和相关单位实地调查取证,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要求的各项数据资料上报省、市相关部门,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尽责尽力。
【加强疫苗价格管理】 4月,对第二类疫苗价格流通环节价格实行差率管理。规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拨差第不超过12%,第二类疫苗接种点疫苗零售价格购销差价率分三档执行:购进价格50元以下(不含50元),最高购销差率25%;购进价格50~150元以下(不含150元),最高购销差率18%;购进价格150元以上,最高购销差率15%。并适时公布21个品种规格的具体接种价格。实行新规定后,接种点公示价格较原零售价平均降低12.5%。(冯鲁明)
【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 5月,市物价局会同市民政局、财政局制定《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免除的基本丧葬服务费项目为5项: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板遗体存放费、遗体消毒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和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盛新建)
【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十周年】 5月8日,为纪念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十周年,市物价局组织价格检查局、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价格认证中心人员在金沙广场设立价格投诉和咨询台,开展以“12358 价格连万家”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接待群众价格投诉,解答群众价格咨询,发放价格宣传资料。2001~2011年,市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件442件,其中举报158件,咨询244件,实现经济制裁177.06万元,罚款9.45万元,没收20.02万元,退还用户153.84万元。(王鸿林)
【客运出租汽车企业收费标准】 9月,市物价局出台客运出租汽车企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管理服务费:每辆每月不超过25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客运出租汽车企业依据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制定。租赁承包费:每辆每日不超过180 元。具体收费标准由企业依据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状况、市场供求、管理成本、车型车况制订。安全风险保证金: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的客运出租汽车为5 万元/辆,非租赁承包经营的客运出租汽车为白班3000元/人、晚班5000元/人。为确保驾驶员的利益不受侵害,安全风险保证金必须单独建账,专户储存,不计利息,严禁挪用。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的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出租汽车企业除向驾驶员收取租赁承包费外,一律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政策另行规定的除外)。(黄君)
【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考评】 11月,市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从事评估、会计、审计、代理、咨询、招标、拍卖、测绘、律师、税务、监理、鉴定、认证等18家中介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考评。重点考评是否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提供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问题;是否存在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等现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搞不正当价格竞争的问题。考评采用百分制,具体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100~88分;B级:87~70分;C级:69~60分;D级:59分及以下。同时,明确A级中介机构,优先参与政府性项目的运作和享受绿色通道;B级中介机构,列入正常管理,并可参与政府性项目运作和竞争;C级中介机构,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重点监管;D级中介机构,列为整改对象,整改期限内不得参与辖区内政府性项目运作。考评结果每年公布一次,以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中介机构管理体制和自律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盛新建)
【推进平价商店建设】 市物价局研究制定《金坛市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对条件较为成熟的申办企业逐一进行规范指导,经省、常州市考核验收,金坛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华润苏果(金坛)有限公司、苏合宝盛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联社3家蔬菜类平价商店于11月11日统一挂牌营业。平价商店对周边经营者的定价形成辐射和带动,不断显现出平抑菜价的作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冯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