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2年,市人民法院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为确保金坛经济跨越式发展,为推进“平安金坛”、“法治金坛”、“和谐金坛”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351件,审(执)结9025件,涉案标的额8.46亿元。
刑事审判。2012年共受理刑事案件519件737人,审结508件723人。依法从重惩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53件、76人。依法打击职务犯罪,全年共审结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13件、14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共有143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告缓刑,有10名被告人被依法单处罚金,既惩罚了被告人又取得良好的示范效应,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自诉案件调解力度,努力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弥补,9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自诉案件调撤率达88%。在少年司法工作中,继续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运用适合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寓教于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依法审结涉少刑事案件54件、99人,民事案件173件。
民事审判。2012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94件,审结6800件,结案率95.86%。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平等保护不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审理各类合同纠纷2647件,诉讼标的额4.07亿元,依法保障市场的稳定。高度重视金融借款及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共审结此类案件745件,增强了社会诚信意识。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类案件188件。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以及邻里纠纷类案件2891件。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类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925件。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充分利用调解、法律释明等方法,寻求当事人利益平衡,尽可能减少冲突与对抗,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或撤诉,调撤率70.47%。
行政审判。积极推进案件协调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有效沟通,探索建立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强化庭前和解指导、庭中和解引导、庭外联系制度,以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为前提,找准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制订可行的和解方案,做好相对人的法律释明工作,要求行政主体依法积极承担法律责任。2012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案件88件,已全部审理完毕。建立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走访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指导,促进依法行政,增强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全年共有13件行政案件经协调当事人撤诉,撤诉率92.86%。继续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执行工作。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严把各个节点,推进项目化管理,完善立审执访协调配合、执行流程管理、分权制约、执行听证等制度,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促使各项执行质效指标大幅提升。2012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24件,执结1702件,执结率98.72%。加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年共执结各类民生案件461件,执结标的额2999.89万元。开展柔性执行,注重矛盾化解,促进执行和解,着力实现案结事了。完成一批“骨头老案”的执行化解工作。
审判监督。履行审判监督职能,进一步畅通当事人司法救济渠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工作,认真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再审案件,坚持一案一策,逐案梳理案件的起因、焦点,研究调处方案,做好法律释明、息诉服判工作。2012年,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13件,审结11件,结案率84.62%。
信访工作。加强内部合作,强化立审执访相互衔接相互配合机制,对有可能形成信访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加强上下环节、前后程序的沟通。变“接待日”为“日接待”,严格执行部门负责人接待、中层干部值日和重大疑难信访院领导预约接待制度。全年信访窗口共接待涉诉来访人员445人次、非诉来访人员119人次、处理各类来信188封次,办理交办、转办的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共103件次。全力化解中央政法委、省高院、市政法委、常州中院交办、转办的案件,成功化解重点信访案件101件。同时,还承担十八大期间进京维稳和上访人劝返等相关工作,圆满完成维稳、劝返工作任务。
【加大司法服务大局力度】 2012年,出台《金坛法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主动将法院的司法工作融入金坛经济社会的全局工作中去,为中心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营造司法服务大局良好氛围。号召全体干警切实增强全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重点项目主动服务、为重点行业优质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服务的思想,为金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打破传统的“坐堂问案”办案形式,主动“带案下访”,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司法工作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将服务寓于执法办案的实践中,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组织专题调研组,梳理近年来小微企业涉诉案件,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提交《金坛法院服务小微企业调研报告》,为小微企业走出发展困境提供司法支持,服务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活动,全市共走访企业53家,掌握企业的司法需求,帮助攻克发展难题,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保障。
【深入开展和谐共建】 2012年,市法院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年”活动,落实“三解三促”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和谐共建工作。在与三镇八村和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和谐共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共建广度。先后与金城镇前庄村、开发区河头村和薛埠镇东窑村签订“无讼村”共建协议,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自我修复功能。积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构建基层调解、执行协助、群防群控网络等功能的互动机制,提前介入矛盾化解、防范和稳控等各项工作,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发挥法庭面向基层的优势,深化庭村共建、庭所联调工作。在各镇设立法官工作室,发放印有联系法官姓名、电话等信息的便民联系卡,每月定期派出法官定点办公,不定期到社区巡访,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积极探索青少年帮扶模式】 2012年,市法院创设“一镇一村一社”新型法制教育模式,在每个镇选择一个村成立青少年法制辅导社,实现全市7镇1区全覆盖。联合公安、教育、工商等部门,综合治理扰乱学校秩序的难题,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主动与学校展开合作,常态化设置法制副校长,定期讲授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保护自我、远离犯罪的意识。开展“关爱明天,法律先行”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展板、千名学生签名等方式,使全市5所中小学共3000余名师生受到法制教育。与相关企业联合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失足青少年送到企业,一边工作一边接受帮教,接受矫治机构和帮教领导小组的教育监督。该基地成立3年来,已有13名失足青少年接受改造,均无重新犯罪。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 2012年,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的要求,突出“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的功能,全面加强“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大厅内,设置诉讼服务区、纠纷分流区、矛盾化解区,设导诉台、立案审查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工作室、速裁中心、财产保全与执前督促工作室、司法鉴定中心、资深法官工作室、法律释明、判后答疑、司法救助及诉讼费结算中心等,编制诉讼服务指南,公开服务项目、服务程序,设置网络查询平台,向群众提供起诉状模本。诉调对接办公室创新工作机制,调整工作方法,全年诉前成功调解化解案件1927件。速裁中心“门诊”采取灵活简化的形式,缩短审理期限,全年快速审结1349件简易民商事案件,实现民商事案件的繁简分流。
【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探索类案化解机制,深化专项巡回法庭建设。2012年,市法院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共诉前调处物业纠纷53起,审结物业纠纷案件10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新收案件1534件,结案1543件,接收案比100.59%;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49件,其中调解44件、撤诉57件,调撤率67.79%。深挖人民调解组织纠纷化解功能,全年人民调解室共成功化解案件902件。成立家事纠纷联调室,由法院、司法局、妇联、团市委派驻调解员,主要处理婚姻、赡养、扶养、抚养、继承和析产、收养关系等家事纠纷,全年共受理家事纠纷67件,成功调解和好55件,调解和好率83.09%。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业调解为补充、以司法调解为终端的诉调对接机制。与检察院、司法局、民政局、信访局、农工办、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单位建立对接工作机制,推动开展联合调解工作,全年成功联合调解案件130件。
【打造案件质量工程】 2012年,出台《金坛市人民法院疑难案件会商规定》,明确疑难案件范围及案件流程节点,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拟判决案件均须庭里通案达成一致意见。在裁判文书领导签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调解文书领导签批制度,确保调解案件质量。落实庭审过程与裁判文书双评查制度,每月抽取10%的案件和10%的裁判文书进行常态化评查,对上诉案件、发改案件、再审等案件进行100%评查。全年调解率同比上升5.54%.上诉率同比下降3.64%,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0.44%,质效指标得到全面优化。
【深入开展阳光司法】 2012年,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贴近百姓的优势,采取灵活便捷的司法方式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利用设在乡镇的5个固定巡回审理点和设在各村的流动审理点,推广巡回审判,将法庭设在田间地头和居民小区。巡回审理选取相邻关系、家庭纠纷、物业纠纷等贴近群众生活的热点案件进行审理,将开庭、调解、宣判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眼前,保障司法公开,提高群众的司法认同感,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全年共巡回审理案件1325件,方便群众诉讼,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立信一方”的效果。加强司法公开,每季度举办一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旁听庭审。推进庭审“三同步”建设,全面实现审理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客观、全面展示庭审过程。借重网络传播平台,开通法院工作微博,及时公布群众关注、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处理情况,发布重要司法信息,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成立诉讼接待中心,集中接待来访人员,实现办公与接待相分离,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要求每名审判员60%的裁判文书必须上网,拓宽监督与沟通渠道,将有关意见和建议落实到平时工作之中,助推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廉洁司法】 改进司法作风。出台《金坛市人民法院2012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对审判绩效、宣传信息调研等各项工作均以部门为单位制定目标,健全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有效提升各项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金坛法院关于开展巡查督查问责工作的若干规定》,对全院干警的质效指标、庭审规范、警风警纪、行政管理、工作秩序和执行规章制度等情况开展巡查和督查,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全院干警面貌焕然一新,司法作风明显改进。狠抓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召开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大会与廉政专题报告会,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各部门举行民主生活会,学习《廉政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每个干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各部门两个月开展一次廉洁情况自查,分管领导每季度对分管部门开展一次检查,纪检委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实行“随案廉政监督卡”,召开陪审员代表、司法监督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梳理后加以落实。任命廉政监察员,协助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开展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教育,受理对干警纪律、作风问题的举报,进行提醒谈话等工作。
【关心青年法官成长】 2012年,市法院打造“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师徒结对,共同提高”的“茁壮工程”。选拔审执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法官担任青年法官指导老师,指导青年法官制订年度工作和学习计划,通过开示范庭、旁听庭审、指导文书写作等方式,全面提升青年法官业务能力。在“金法论坛”基础上,成立青年法官审判理论研究小组,开通“中国知网”,调动青年法官学习法学理论、总结审判经验、思考审判难点的积极性,在全院营造学术研讨氛围,更好地服务审判、指导审判。关心青年法官的住房、子女入学等生活难题,解决其后顾之忧,开展生日送蛋糕活动,增强干警归属感,定期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青年法官全面健康成长。
(甘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