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 >内容
关于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拟认定和监测合格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21〕97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监测及申报工作,现将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监测合格名单及拟认定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资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异议由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科负责调查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4月3日

联系方式: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科 0519-80189151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A座4楼0466办公室

附件:附件1: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监测合格名单.docx

          附件2.拟认定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资格名单docx.docx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