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金坛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坛农规〔2021〕1号)文件要求,经申报主体自愿申报、镇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现将2022年金坛区区级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金坛区农业农村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应不符合认定条件等方面的问题。
联系电话: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0519-82822229。
附件1:2022年金坛区区级示范合作社拟认定名单.docx
附件2:2022年金坛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拟认定名单.docx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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