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朱林镇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充实朱林镇城管中队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中队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踏实,身体健康,能长期在室外工作。
2、具有金坛户籍,男性5名,女性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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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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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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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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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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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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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巡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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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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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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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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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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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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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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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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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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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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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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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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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咨询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7日。
2、报名地点:朱林镇文化站捷达人力资源窗口,联系电话:18118355618,周先生。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见附件。
(二)笔试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后,笔试方式及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大于计划招录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分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均为100分。以笔试40%、面试60%权重记入最终得分,并排出名次。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应聘者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政审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1个月(整月)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人员待遇
聘用的城管工作人员试用期后待遇原则上不低于金坛区城镇职工同年收入(含五险一金)。聘用人员统一与人才派遣公司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二年一聘。
六、监督
监督电话:82666312
本简章由金坛区朱林镇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招聘城管中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2017年金坛区朱林镇招聘城管工作人员简章(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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