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审判

【概述】2015年,金坛区法院共收案11358件,新收案件数同比上升23.26%,结案10170件,结案率83.44%,同比上升12.54%。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2015年,共审结刑事案件618件,判处罪犯806人。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从重惩处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贩卖毒品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08件119人。抓好渎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审结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初犯、偶犯做到惩罚与挽救相结合,全年共有207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所有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并使每一位未成年被告人有法定代理人或安排合适成年人、辩护人参与诉讼,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民商纠纷。全年新收民商事案件7141件,审结6649件,结案率85.84%,涉案标的额达14亿元。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全年调解结案2061件,调解率39.63%;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有必要为社会提供规则指引的案件,注重采用判决方式,全年判决结案3481件。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类案件225件;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1579件;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类纠纷,保护妇女儿童及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1076件;保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制裁违约欺诈行为,审结金融借款及民间借贷案件1497件。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0件,审结60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25件,审查结案25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司法监督,依法判决2件尧塘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败诉并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其整改;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引导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合理表达诉求,对11件行政诉讼案件,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坚持程序审查与实质化解并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要求以及《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审查标准,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全年审查并裁定准予执行24件,不准予执行1件;将协调工作贯穿于行政审判全过程,全年诉前协调案件12件,撤诉结案8件。坚持个案指导与机制构建并重,走访区人社局、国土局、工商局等9家单位,开展固定证据、制作行政法律文书等个案指导,全年进行执法培训授课5次,38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结合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精神和实施要求,撰写《金坛区人民法院积极宣传新行政诉讼法,努力形成依法行政新常态》调研报告,建立全区尊重并依法参与行政诉讼新机制。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2015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667件,执结2789件,同比分别上升35.71%、11.56%,执结标的额达3.61亿元。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依法采取罚款、拘传、司法拘留等措施,惩处规避执行行为,全年对68名规避执行的当事人实施拘传,将8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制裁力度。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扩大“点对点查控系统”应用范围,查询银行由省内扩大到全国,由8家扩展到28家,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纳入银行查询;充分利用“全国法院身份证认证系统”,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制度,推进执行单兵系统建设工作,以“信息化”提高执行效率。深化执行工作“公开化”,与金坛电视台合作,在金沙广场大型户外屏幕上和区电视台4套图文频道中向社会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26名。实施网上拍卖,实现涉讼财产交易价格最大化,全年有76件案件的76件拍品在网上公开拍卖,成交额5590.46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权益。规范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等各项办案制度,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依托,改进案件分类管理,强化期限意识、质量与效率意识。2015年,区法院实际执结率58.15%,列常州市第一。

【主动服务大局】1月,区法院院长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深入经济开发区、滨湖新城、茅山旅游度假区开展调研,出台《关于服务金坛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关注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挖掘司法审判大数据,及时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调研,向区委、区政府呈送《金坛经济案件审判动态》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秉持“从老百姓不方便的地方改起”的服务理念,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新建诉讼服务站。通过建设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并建立当事人约见法官制度等措施,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继续办好《法在身边》电视普法宣传栏目,提高《法在身边》的品牌效应和辐射力度,推进“法治金坛”建设。全年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36次,放大以案释法效应,做到“举案一个,公开一片,释明一群,受益一众”。

【打造阳光司法】2015年,区法院在实现所有案件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显示笔录的庭审“三同步”基础上,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显示屏,同步直播每天庭审,公开庭审过程,全年开展庭审直播20次。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所有符合上网条件的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全年上网文书5131篇。新建法院外网,设置司法公开、庭审直播、网上诉讼服务等审务公开栏目,开通并维护法院官方微博,方便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查询相关资料,网上办理诉讼事项。

【自觉接受监督】2015年,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及监督审判、联系群众的作用,全区127名人民陪审员全部参与案件审理,参审率100%。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广泛征求并听取各类意见、建议,全年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法院工作122人次,观摩庭审、参与听证、现场指导执行78人次。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新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推进法院新闻宣传规范化建设,健全新闻宣传和发布机制,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全年有846篇新闻稿被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录用报道。

【促进司法公正】水北法庭进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以来,运行状况良好,“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官+书记员”两个独任审判庭全年分别结案494件和143件。建立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模式,科学划定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之间的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的分类管理和考评等内容,为全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积累经验。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制定立案登记操作规程,执行“一次性告知”,化解群众立案难题,杜绝“不立不裁”现象。自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区法院共登记立案7070件,同比增长19.55%。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按照诉访分离要求,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尊重原审合理的自由裁量权,维护司法裁判既判力,对信访案件不做程序以外实体处理。对确有困难的信访当事人,符合救助规定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2015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17件次,接待群众来访618人次,化解信访案件37件。

【提升司法能力】2015年,扩大“茁壮工程”实施对象,将书记员导师制纳入其中,建设专业化书记员队伍。区法院组织新招录的14名书记员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速录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组织书记员参加常州中院和省高院组织的书记员技能竞赛,获常州市团体第一名。针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新要求,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实行院庭长办案和综合部门人员办案制度,建立院庭长办案督查和考评制度,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定期举行书记员、法警技能考核。加强审判理论和审判实务研究,2015年,法院干警在相关国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案例13篇,其中5则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注重对干警人文关怀,做好群团工作,举办法官沙龙、青年干警座谈会、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提高司法能力,凝聚职业信仰。(贾梦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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