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1年,市人民法院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为确保金坛市实现“三年翻番、跨越发展”和“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770件,审结9430件,结案率96.52%,审执结标的额12.63亿元。收、结案数和审执结标的额均创历史新高。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53件645人,审结443件628人。依法从重惩处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共审结61件103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共审结12件1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从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有179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告缓刑,有40名被告人被依法单处罚金,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自诉案件调解力度,努力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弥补,18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自诉案件调撤率77.78%。积极推动量刑规范化改革,对15种罪名、近80%的刑事案件按照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审理,确保量刑结果均衡和过程公开透明,2011年12月刑庭被省高院评为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在少年司法工作中,继续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运用适合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寓教于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依法审理涉少刑事案件30件39人、民事案件140件。健全青少年维权岗的网络体系,法制宣传进学校、企业、社区,举办“团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如何在农村开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的论坛,先后两次对30余名少年犯开展回访活动,进行心理辅导,帮助、督促失足少年树立信心、改过自新。
民商事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901件,审结6609件。平等保护不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依法公正审结各类合同纠纷1274件,诉讼标的额2.43亿元。积极稳妥地推进奥金房地产有限公司等7件破产案件的审理,建立健全企业退出市场的良性运行机制。高度重视金融案件的审理,共审理260件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依法保障金融市场的安全,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加大维护农村稳定的力度,共审结农村承包合同、土地使用权流转等涉农案件139件。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类案件136件。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以及邻里纠纷等案件1309件。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类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692件。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充分利用调解、法律释明等方法,寻求当事人利益平衡,尽可能减少冲突与对抗,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或撤诉,调撤率67.99%。
行政审判。2011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1件、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案件59件,已全部审理完毕。积极推进案件协调工作,召开联席会议,探索建立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强化庭前和解指导、庭中和解引导、庭外联系制度,以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为前提,找准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制定可行的和解方案,做好相对人的法律释明工作,要求行政主体依法积极承担法律责任。全年共有17件行政案件经协调当事人撤诉,撤诉率80.95%。继续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建立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走访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指导,培训法律知识,促进依法行政,增强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执行工作。2011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369件,执结2341件,执结率98.82%,实际执结率91.24%。加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年共执结各类民生案件547件,执结标的额4125.62万元。制定《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周密部署。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流程管理、分权制约、执行听证等制度,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促使各项执行质效指标大幅提升。开展柔性执行,注重矛盾化解,促进执行和解,着力实现案结事了。
立案信访工作。年初,市法院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涉诉信访工作,成立信访办公室。严格执行院领导接待、中层干部值日和重大疑难信访院领导预约接待制度。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各个节点的控制,对有可能形成信访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加强上下环节、前后程序的沟通。进一步健全机制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全力化解中央政法委、市政法委、常州中院交办案件的化解,经过全院共同努力,成功化解重点信访案件42件。
司法搬迁工作。年内共化解20件房屋搬迁案件,为全市重点项目推进提供司法支持。成立房屋征收补偿案件审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行政、民事、执行三个专门的合议庭,建立领导决策、安全防范、风险评估、联动配合和善后稳控五大机制,组织多个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全面维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展。将人性化调解过程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运用市场机制确定补偿价格,依法稳妥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司法民主建设。每季度举办一次“法院开放日”,邀请工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旁听庭审、近距离接触法院工作。推进庭审“三同步”建设,全面实现法庭审理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客观、全面记录庭审过程。开展“公正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作用,全年民事普通程序陪审率99.45%。向社会公开院长邮箱,推进裁判文书上网,拓宽监督与沟通渠道,将有关意见和建议落实到平时工作之中,促进司法公正。
审判管理工作。强化审判管理主体的职责,构建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主导,院长、庭长、审执人员等各层面主体积极参与的大审判管理机制,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审判管理工作氛围。进一步完善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对案件流程管理、审限变更管理、法定正常审限结案率的管理和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的管理,实行院长督办制度和审管办催办制度,全年共实行院长督办案件31次260余件,经过督办的案件98%以上在法定正常审限内审执结。积极落实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制度,实行每月质效指标数据通报制度和每10天质效指标的排名通报制度。通过全院努力,各项质效指标全面得到优化。
司法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召开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大会与廉政专题报告会,开展为期4个月的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各部门举行民主生活会,学习《廉政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撰写学习心得,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各部门两个月开展一次廉洁情况自查,分管领导每季度对分管部门开展一次检查,院纪委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一次检查。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实行“随案廉政监督卡”,召开陪审员代表、司法监督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梳理后加以落实。出台《金坛法院2011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对审判绩效、宣传信息调研等各项工作均以部门为单位制定目标,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各项工作质量和效率。出台《金坛法院关于开展巡查督查问责工作的若干规定》,对警风警纪、庭审规范、质效指标、行政管理、工作秩序和执行规章制度等情况开展巡查和督查,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深入开展和谐共建活动】 在与三镇八村和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和谐共建的基础上,市法院进一步拓宽共建的广度,开展“和谐乡镇”、“无讼村”共建活动。先后与金城镇前庄村和开发区河头村签订“无讼村”共建协议,建立联络机制和例会制度,充分发挥村基层自治组织的自我修复功能和作用。积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构建基层调解、执行协助、群防群控网络等功能的互动机制,提前介入矛盾化解、防范和稳控等各项工作,在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解决争议,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充分发挥法庭面向基层的优势,深化庭村共建、庭所联调工作。在各镇设立法官工作室,每月定期派出法官定点办公,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发放印有联系法官姓名、电话等信息的便民联系卡,不定期到社区巡访,联合镇政府开展送法进学校、进单位等法制宣传活动。
【建立农村青少年法制辅导社】 市法院针对农村青少年犯罪高发这一问题,把帮教“手把手”与打造“零犯罪”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延伸至镇、村。2010年5月,市法院在直溪镇天湖村试点设立青少年法制辅导社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在全市7镇1区各选取一个村成立青少年法制辅导社。法制辅导社携手大学生村官,送法进村入户,将法律知识传授给青少年;联合公安、教育、工商等部门,综合治理扰乱学校和周边秩序的问题,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开展捐赠书籍、捐助困难中小学生等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督促有关家庭履行好监护职责,协调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构建“1+T”联调平台】 2011年3月,市法院与公安局联合在城东派出所设立“1+T”警民联调室,“1”是指公安派出所联调室这一平台,“T”是指各相关部门(包括法院与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接处警后,对符合联调条件的案件,通过QQ群、手机短信、视频方式,与相关单位联系调解员共同调解纠纷。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提起法院确认;矛盾不能成功调处,告知依法维权的程序和途径。2011年,已联合调解案件69件,司法确认137件。“1+T”机制充分发挥法院、调解组织、公安局的优势,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形成有纠纷无诉讼的新局面。
【建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 市法院与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建立对接机制,成立常州市首家专业的物业纠纷调委会,8月初又成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运用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模式,调处各类物业纠纷,建立调处物业纠纷的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无缝对接机制。搭建双方坦诚、平等沟通的平台,提供法律帮助,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巡回法庭与消费者协会、社区居委会等多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如遇突发或群体性物业纠纷,调解员与常驻巡回法庭法官协调组织多部门联合调解。全年成功化解262件物业服务纠纷。
【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2011年3月,市法院在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对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实行就地受理、就地调处、就地审理。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提前介入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与设在交通部门的人民调解室合作,联合开展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受理案件1264件,结案1191件,结收案比94.22%,调撤率76.13%。
【建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 市法院于2011年4月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选调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法官组成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合议庭,形成专业化的审判优势,每周二、周五法官到巡回法庭办案。加强与劳动仲裁委的配合,加强与工会、行业组织的联系,借助社会力量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全年共化解96件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40.44%。
【建立土地承包纠纷化解机制】 2011年,市法院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以“大调解”机制、“诉讼服务”建设为契机,与市农工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镇分管领导、村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土地承包纠纷预防和联动化解机制。一旦发现纠纷苗头,主动介入,合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配合相关部门对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梳理,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发放和管理工作。帮助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从源头上减少因合同瑕疵而发生的土地承包纠纷。出台《金坛市人民法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指南》,确定审理标准,规范司法行为。召集相关部门在常州中院的指导下召开土地承包纠纷化解的研讨会,“会诊”土地承包纠纷的类案化解。全年,共诉前化解土地承包纠纷75件,妥善审理涉农土地承包案件139件。
【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2011年,市法院全面加强“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突出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的功能。服务大厅内,设置诉讼服务区、纠纷分流区、矛盾化解区,设导诉台、立案审查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工作室、速裁中心、财产保全与执前督促工作室、司法鉴定中心、资深法官工作室、法律释明、判后答疑、材料转收、司法救助、法官约见及诉讼费结算中心等,编制诉讼服务指南,公开服务项目、服务程序及收费标准等,向群众提供起诉状模本。诉调对接办公室创新工作机制,调整工作方法,诉前成功调解1918件民商事纠纷,占民商事收案的43.89%。速裁中心“门诊”采取灵活简化的形式,缩短审理期限,以最少的时间化解大量的简易民商事纠纷,解决1457件简易民商事案件,实现民商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倪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