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1年,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实现金坛检察工作新跨越”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工作推动,突出机制创新创优,突出公正廉洁执法,深化队伍能力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办案力度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执法理念不断更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围绕平安金坛、法治金坛建设目标,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8人,提起公诉534人。依法打击扰乱经济秩序、严重影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类犯罪。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犯罪力度,加大个案跟踪监督力度,实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中督导、捕后跟踪的机制,共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仿冒手机、生产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农药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6件25人,有效维护和净化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办理机制,对逮捕和起诉更加慎重,不断完善办案方式,2011年共不批准逮捕39件68人,其中以无逮捕必要为由不批准逮捕19件28人,开展不捕说理60次。对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推行快速办理机制,最大限度缩短羁押时间。贯彻落实刑事司法救助政策,从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心理疏导三个方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把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结合起来,对轻微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初犯、偶犯以及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立足于化解矛盾、教育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和谐,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工作始终。2011年共对45起案件进行检调对接,其中刑事和解22件22人。
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件10人,渎职案件3件5人。严肃查办腐败高发多发的土地出让拆迁、工程建设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存在突出问题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群体性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高度重视涉及民生领域案件的查处,查办违规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滥用职权案1件3人。重视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预防职务犯罪调查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和警示教育等工作。更加注重规范办案。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坚持以证促供的办案思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办案流程,落实风险评估、初查预案、扣押款物等制度,所办案件均实现了零上诉、零改判、零违纪目标。更加注重预防效果。依托预防工作站,在侦查环节适时介入开展同步预防,积极实施“侦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深入开展犯罪分析、预防调查和对策研究,形成犯罪分析文章42篇、预防调查报告80篇。开展警示教育70次,接受预防咨询340次,发出检察建议32份,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35次,提高检察机关惩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
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完善诉讼监督机制。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的办案数量不断增加,民行检察、监所检察的监督效果不断提升,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9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提出纠正意见3件(次),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9件(次),依法追捕42人,追诉犯罪嫌疑人29人,开展不捕书面说理60次。建立内部与外部审判监督机制,开展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提请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1件2人,抗诉再审案件改判2件5人。深化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确保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准确定罪量刑。深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认真落实中央司法改革要求和《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加大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2011年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30件,办结各类民行申诉案件27件,其中诉讼监督案件7件(其中和解结案5件,和解率72%),息诉18件。办结的诉讼监督案件中提请抗诉5件,终止审查1件,办案数列全市前列。对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人,妥善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深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检察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222人次,出所373人,及时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开展联合专项整治,确保监管安全。监督投送监狱执行1人,留所服刑2人。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情况提出书面检察建议9份,书面纠正违法26份,均被采纳。
以“三争三创”(即争一流、争地位、争荣誉,创品牌、创特色、创亮点)为要求,扎实开展“争先创优年”活动。梳理各部门工作重点,明确争先创优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五三一风险评估机制、内部与外部审判监督机制、附条件不起诉机制、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机制、民行“向前+向后”延伸监督机制、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工作机制等16项争先创优工作。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走访革命前辈、瞻仰革命旧址、重读红色经典、重温入党誓词等教育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执法思想,保持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以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检察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先后创建成常州市、江苏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制定出台《院领导挂钩指导重点业务科室工作的实施意见》,每位院领导负责挂钩一个重点业务科室,靠前指挥,带头办案。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会、办公会等议事规则,主要领导自觉落实“末位表态制”等规定,领导班子被市委评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
【建立青年干警挂职锻炼机制】 市检察院把青年干警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作为培养青年干警的重要举措,让新进干警有计划、分批次地挂职锻炼,促进青年干警了解基层、熟悉基层、服务基层,提升青年干警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这一做法得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金坛市委书记方国强的充分肯定。
【成立首家检察官引导调解办公室】 2011年,市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为试点单位,成立检察官引导调解办公室,并制定《检察官引导调解办公室工作职责规定》,将检调对接工作与公安机关的公调对接工作有效衔接,整合司法资源,形成化解矛盾合力。
【成立金沙法学社】 市检察院着力教育、培养、锻炼青年干警,成立以35周岁以下检察干警为主体的金沙法学社,通过开展学习交流、实务探讨、理论研究、演讲辩论等活动,使金沙法学社在实践中不断成熟和完善,成为年轻干警沟通交流的平台、展露才华的园地、成长成才的摇篮。
【开通官方微博】 7月14日,市检察院官方微博在正义网上正式开通,标志着开启检察宣传工作“微博时代”,该微博将成为检察宣传工作的新阵地,与广大网民沟通交流的新桥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的新平台。
【成功创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2011年12月,市检察院被江苏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等九部委联合评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该院始终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弘扬先进文化、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举措,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坚持教育促廉、文化育廉、机制保廉、特色促廉。(冯玉 姜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