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综述
  • 审判
  • 检察
  • 公安
  • 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

【概述】  2011年,市司法局以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既定工作任务,为服务经济建设和维护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积极稳妥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10月20日,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金坛市“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部署全市“六五”普法工作。通过进一步巩固“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作运行等各项机制,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六五”普法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形成推进“六五”普法的浓厚氛围,掀起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新高潮。突出重点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以“四下乡”活动、法律明白人选拔培育工程、农民工学法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等为契机,继续做好“法律进乡村五送”活动,为每个行政村配齐“法律图书角”,为镇村法制宣传栏赠阅法制宣传挂图。继续利用3月5日志愿者日、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类节日、纪念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中接受法治熏陶。5月19日,组织机关业务骨干以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志愿者到溧阳市竹箦煤矿监狱女子监区开展“法律帮教进监区,安心改造促和谐”普法帮教活动。6月13~18日,开展2011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帮教。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8个镇(区)全部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2011年全市回归人员163名,其中刑满释放112名,解除劳教51名,安置释解人员158名,衔接率、安置率、帮教率均为100%。163名释解人员中,属矫正对象的40名,已全部建立矫正档案。继续推行村、社区定期核对通报工作制度,使工作站全面了解掌握本镇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分布及基本情况,推动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减少脱漏管现象发生。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评估,提高矫正质量,有效防止被监管人员重新犯罪。按照“分级培训、分层管理、分岗实施”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心理矫正中心建设,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矫治服务。协调市人社局,对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培训劳动技能、减收免收劳动就业信息费等,协调农林等有关部门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为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就业条件。2011年全市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780名,期满解矫462名,现有在册矫正对象318名,其中缓刑232名,假释37名,暂予监外执行7名,剥夺政治权利42名,上述人员中无一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为紧紧围绕金坛“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经济发展主线,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好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检注册工作,全市共有6家律师事务所、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55名律师、4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全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89件,民事案件417件,非诉讼法律服务11件,法律援助案件225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顾问185家。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案件1548件,非诉讼44件,法律援助案件55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顾问75家。突出应援尽援宗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量质并举。坚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援尽援,在原设市人社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基础上,增设市法院、市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创新“一站式”绿色通道制度、老弱病残“电话申请”法律援助制度、数质量动态管理每月通报制度、农民工聚集区“便民联系卡”制度、市镇两级法律援助案件网络互通互转制度以及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挂靠法律援助工作站等特色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周到的法律援助。建成全省统一的“12348”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全市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451人次。突出重点抓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02件。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0件,超额完成全年270件的目标任务,实现法援数量、办案质量、公众满意度三提升。加强公证诚信建设,公证社会公信力明显提高。通过建立《金坛市公证处内部管理暂行规定》,对公证工作实施绩效考评,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及执业档案制度。努力拓展业务范围,积极为招商引资、招投标项目建设、企业改制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包括为拆迁安置、摇号入学等工作进行现场公证。为亿晶光电上市、华盛天龙公司融资、滨湖新城拆迁等提供公证服务,将公证真正渗透到有关民事、商事活动的全过程。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4102件,其中国内公证2211件,涉外公证1850件,涉港澳台公证41件。

  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11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组织各类矛盾纠纷排查6980次,发现纠纷隐患895件,因措施得当,预防到位,这些矛盾纠纷都得到有效处理和解决。全市各级调委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117件,调处3115件,调解率99.9%,调处成功3072起,调解成功率98.6%。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处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不断下降的工作目标。落实领导保障,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纪委、信访局、公检法司和调委会联席会议,通报全市调解工作情况和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制定调解措施和工作方案。加大“律师进民调”品牌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律师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调阅评析人民调解案卷制度,促进形成系统、规范、经常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1+T”工作平台,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群体性的矛盾纠纷通过QQ群迅速发布到相关部门,并通过飞信通知相关部门联络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工作。“1+T”平台试运行以来,已经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5起。深化大调解机制,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水平。3月23日召开大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重新配备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司法局配备+成员单位派驻+聘用+联络员”的方式,对调处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重新组合,确保调处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QQ工作群,6月2日QQ群正式启用,已拥有市镇村各级各部门矛盾纠纷联络员112人,为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基层一线矛盾纠纷信息提供了平台。6月,市司法局与市法院、市住建局联合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已受理并调解物业纠纷案32件,全部成功调解。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受理各类纠纷721件,调解成功率100%。医患纠纷调委会受理纠纷8件,全部成功调解结案。交巡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244件,调解成功241件,调解成功率98.8%。提高基层基础建设,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年初制定下发《2011年度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及司法所2011年工作要点,将司法所各项工作细化量化。积极推广基层司法行政形象标识系统,规范司法所标牌设置,加强所容所貌建设,做到制度上墙、标识醒目、环境整洁,使司法所真正成为司法行政系统“内有素质、外有形象”的窗口。认真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回头看”活动,继续在全市树立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能力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先进典型,提升全市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方式,分别于3月和5月召开全市调委会主任培训班和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确保司法所人员业务水准不断提高,真正将司法所打造成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平台。

  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形象。2011年,市司法局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同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任务结合起来。继续开展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确保金坛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单项争第一、全面争一流”的目标。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制定出台加强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意见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健全法律服务诚信档案等制度,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完善窗口服务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公开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各基层窗口服务单位的管理考核。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窗口单位信息化建设,构建全系统公证、法律援助、社矫安帮、人民调解等综合性业务平台。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抓手,开通使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专网,实现四级联网。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通过唱响红色主旋律、重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走访革命英雄劳模等活动,引导司法行政干部大力弘扬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切实治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软、散、浮、贪、梗”等问题,严格贯彻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习会和调查研究等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在活动中认真学习党的理论,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形成长效学习、监督机制。局党总支被市委表彰为金坛市2008~201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开展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同行活动】  金坛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省和常州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同行”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1月6日在尧塘镇健身广场组织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制度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常识,同时开展接受法律援助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宣传活动期间共受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4起,接待法律咨询152例,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1月7日,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电话了解到朱林镇高桥村委小北村某企业女职工郭某于2010年4月2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重伤致残,行动不便,为赔偿事宜几经调解均无结果。同时还了解到该户是低保户,其丈夫又是残疾人。于是,中心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带上援助律师,上门为其办妥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及代为诉讼的相关手续。中心努力为困难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工作作风受到当地村民的好评。

【公证处为养殖水面公开发包保驾护航】  1月29日上午9点40分,儒林镇汤墅村村委会举行汤墅自然村部分养殖水面承包期满后的公开发包活动。发包现场请来金坛市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对公开发包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公证。

  此次发包就汤墅自然村史文彬塘口、周久伢塘口、周国庆塘口养殖水面进行公开招标。镇工作组根据塘口水面状况设定底价,逐一将3块塘口进行发包,投标人按每亩每年450元一次性缴足所竞塘口五年竞标资金后,方可现场竞标,每次竞标后需以现金方式兑现竞标价格,以公开唱标的方式,以最高价宣布中包农民。若出现数投包人报价相同的情况时,以原承包者优先承包来确定最终承包人。

  竞标开始后,一些竞标人对此次公开发包的公正、公平性有些置疑,对这样的新程序、新做法感到新奇。但当史文彬以每亩每年730元的价格中包1号塘口时,竞标农民完全相信了发包的真实性,随之响起了热烈、持久的掌声。此时,竞标人史文彬沉浸在喜悦之中,用颤抖的手在《中包确认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发包会圆满结束。

【成立行业性调委会专解物业纠纷】  6月28日,金坛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对全市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调解指导规则,指导疑难纠纷调解,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和论证。调委会将组织业主代表、物业管理企业参加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了解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及物业纠纷动态,针对性地开展物业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

  物业纠纷发生后,辖区居民可以及时向该调委会的调解员或者信息员求助,并根据律师和专业顾问商定的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与物业管理组织的沟通交流,化解矛盾。

  调委会还设立物业方面的咨询服务台,为群众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政策和解答咨询,同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开展维权服务。

【走进女子监狱开展法律咨询帮教】  3月8日,金坛组织一支由心理咨询师、公益律师、司法行政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律咨询帮教服务队,到常州监狱女子监区开展帮教活动。

  活动中,帮教服务队向女子监狱领导、干警和服刑人员介绍金坛市近几年翻天覆地的变化,教育和鼓励服刑人员要正视现实,认真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归社会,要用劳动的汗水修正自已,用知识、技能充实自己,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激励自己,用认真改造、真诚悔改、争取减刑的实际行动减轻自己过去不理智行为给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危害,以此取得社会的宽容和理解,做一个懂法、守法、崇尚法律的合格公民。帮教服务队向服刑人员赠送法律图书1000余册,并就服刑人员关注的热点问题从法律的角度作专场讲座,律师、法律援助人员就服刑人员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进行说明,并解答了服刑人员的法律咨询。(徐奇)

编辑 朱富林

【打印】  【关闭】  【收藏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