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概述】 200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依靠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67件次,立案调查88件,挽回经济损失466.27万元。

【反腐倡廉】 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逐项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制定《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为45项,落实到26个主办单位和64个协办单位;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一岗双责”,重视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体系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及时下达《任务书》、《建议书》和《督办通知书》,形成年初抓任务分解、年度抓督促检查、年底抓责任考核、发现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全年共对19人实施责任追究,其中科级干部2人。

【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 扎实开展“创新服务行动年”活动,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创新服务行动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严格执行八项禁令规定的通知》、《关于实施公开承诺服务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对重点工业项目实施竣工联合验收机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配套联动、协调有力的监控体系;加快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扎实开展千企问卷调查活动,对企业提出的68条意见和建议逐项进行调查核实并督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全年共受理企业、群众投诉176件,比上年增加67件,办结168件,投诉人满意率为92%。开展机关作风明察暗访活动,在轮访的基础上,加大对反映较多单位的暗访力度,针对38个单位45人存在的赌博、工作日午间饮酒等违反“八项禁令”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作出处理,对情节较重的14起违规行为实施考核中的责任追究。

【廉政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邀请省纪委领导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组织2006年以来130多名新任科级干部举行廉政教育培训班,开展聆听报告、参观监区、现身说法等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组织全市正科职领导干部以及部分分管领导旁听市体育局、粮食局、水利局原局长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制定《金坛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实施意见》,创建成金城镇白龙荡村、市农林局、华罗庚实验学校等3个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市国税局、地税局等16个常州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开展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制作2幅大型户外广告,222套廉政公益宣传画,在旅游区、繁华路段、学校、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以及全市157个行政村进行宣传展示,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党内监督】 创新制度体系,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权力运行监控制度、违纪行为追究惩处制度,高分通过常州市对市委、市政府反腐倡廉的制度评估;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工程,全市共查找局级领导班子风险369条,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风险2145条,建立完善制度216项。全面推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出台《金坛市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工作暂行办法》,对全市57名拟提拔任用和晋升职务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考廉,对9名新任正科职领导进行任前个别廉政谈话,对2006年以来的130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工作意见》,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审核外出学习考察26批,压缩组团4个,减少出访人数20人,学习考察经费压缩53%;及时重申和宣传廉洁自律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4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9795.9万元并督促整改规范;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查办案件】 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7件次,立案调查88件,结案89件,共查处科级干部6人,挽回经济损失466.27万元。研究出台《关于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认真履行保护职能,为6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影响。切实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定《关于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委局领导接待来访工作制度》、《网络举报管理办法》等制度。全面推进基层案件全面协审、审理助辩、申诉听证和审理文书改革。认真开展对受处分党员的回访教育,积极探索违纪人员自我定性量纪方式方法。

【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对全市2008年以来总投资7.52亿元的三批13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变更、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监察,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先后有8宗7人因违法用地受到责任追究;出台《金坛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长荡湖网围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养殖户的切身利益;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资金安全;加强对水稻和农资综合直补、省级万顷良田安置房工程、福利中心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维护。(杨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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