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述】 2009年,全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人口出生率5.69‰,自然增长率-0.54‰,计划生育率98.07%,孕前-围孕期保健率96.8%;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88.5%;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95.7%,全年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经费1968.8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1439.48万元),财政人均计生事业费投入30元以上,确保各项活动的正常支出和计生工作的正常运行。市计生局获得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政策扶持】 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奖励优惠政策。全年共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173.8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244.44万元,特别扶助金45.97万元,计划生育公益金51万余元。落实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施一次性奖励工作,打造“民生计生”。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实施社会优助,审核发放《金坛市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优助证》1138份,863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享受到医疗费用减免、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教育经费减免等优惠。

【依法行政】 治理违法生育,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全年共作出征收决定书181例,征收金额221.47万元。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推进年活动,在全市各镇(区)开展争创“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金城镇、直溪镇、朱林镇、薛埠镇四家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中心被评为“常州市级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规范行政执法和征收案卷整理,全年共作出422例行政许可,180例行政征收,1085例行政确认案卷,均规范归档。牵头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维护广大群众身心健康。

【优质服务】 加速镇、村级世代服务站、室建设步伐,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村(居)世代服务站建设的意见》。2009年底,金城镇、直溪镇、朱林镇、儒林镇、尧塘镇、薛埠镇、指前镇7个镇级世代服务中心建设完成,153个行政村全部按类别标准建设到位。对宫颈癌早期筛查发放的阳性对象进行分类指导和后续服务。市级世代服务中心建立宫颈癌早期筛查实验室,做宫颈刮片2568例。积极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全年免费发放叶酸营养素4440瓶,开展免费孕前托体筛查195例,对132个高危对象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开展“关爱万户农民女工计划生育,保障千家企业安心生产”活动,为全市243家企业3278名外来育龄妇女进行免费孕情和生殖健康检查。编制印发基层工作《五五手册》、《随访服务十句诀》,帮助基层干部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果。

【基础建设】 采用月查、季考、年评的办法,完善市镇两级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全年对新婚对象、2006年以来生育对象、预防接种0岁组对象等进行电话访谈和入户调查,完成有效问卷1600余份,形成分析报告6份。投入20余万元,改造局机房和市镇两级信息网络,提高镇(区)服务管理信息化含量。在常州市级创新成果评比上获推进流动人口考核“三种模式”创新奖。

【协会工作】 至年底,全市共建成基层计生协会383个,会员总数达5.9万人。协会会员和志愿者爱心奉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稳步推进妇女发展项目。先后为薛埠、朱林、直溪镇等16名帮扶对象送去帮扶品和帮扶款达8万元。推广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全年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生育关怀保险7856份,10名患病妇女得到理赔款共20万元。推进人口早期教育阵地载体建设,全市建成早教培训示范指导站(点)6个,早教流动课堂10个,组织各级培训4场次,参加人数达500多人,开设亲子课堂20余课时,受益宝宝达400余人次。

【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2009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金坛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计生局联合卫生、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对全市计划生育药械流通、经营和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建立健全计生服务机构计生药械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避孕药具计划编制、药械采购和验收、药具调拨、存储发放、使用和不良反应监测等系统管理;对全市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督查共24次,对272户经营避孕药及避孕套的药店进行督查走访442次,提出整改意见218条。

【建立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 加快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全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核对工作,清理核对常住金坛本地及户籍在金坛的所有人口,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计登记。清理核对工作以人口计生系统为主,公安部门配合,共同完成,数据共享。共打印下发户籍人口数据55.3万条,核对录入57.9万条,补充录入3.4万条,注销0.8万条,修改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信息10.8万条,此项工作在常州市获得一等奖。(王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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