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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乡振〔2021〕16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苏财农〔2022〕66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直溪镇新河村大棚盆栽蓝莓种植项目、直溪镇吕坵村规模蔬菜基地大棚新建项目已完工,现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 1月16日。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金坛区农业农村局0519-82834304,金坛区财政局0519-82328723。
附件: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黄茅老区)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docx
常州市金坛区乡村振兴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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