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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三星村遗址保护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3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4月28日,《常州市三星村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推进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区领导王艳红、叶琳参加会议。

《条例》是江苏省首部针对“史前遗址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共五章三十四条,旨在为距今约6500年至5500年的三星村遗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条例》起草工作由金坛区人民政府承担,经市司法局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期间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的意见,于2025年12月30日表决通过,2026年1月2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要求,深刻把握立法的初衷,在守护文明根脉中扛起时代担当;深刻把握法治内涵,在依法履职尽责中筑牢保护屏障;深刻把握落实路径,在凝聚各方合力中确保行稳致远。

与会人员观看了三星村遗址专题视频,区文旅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三星村遗址保护情况及下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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