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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可享每月最高800元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0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每月最高标准可达800元。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截至3月初,我区已成功核销该项消费补贴823人次。

本次补贴申领对象为年满60周岁、经认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每月最高800元的补贴标准。

入住逸仙颐养院的戴根娣,其子女在得知该项惠民政策后,第一时间为老人完成了补贴申领。

据了解,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可直接抵扣居家照护、机构养老等多项服务费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基础照料服务,以及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健康管理等专业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则包括长期入住服务和短期托养服务等,满足不同失能老人的照护需求。

目前,逸仙颐养院内已有近100位老人成功完成该项消费补贴的申领。

石榴珍与老伴一同在桑榆堂颐养中心养老,她告诉记者,老伴符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申领条件,如今已顺利享受到入住立减的补贴福利。

为让政策落地更顺畅,相关养老机构也优化了申领服务流程。桑榆堂颐养中心工作人员现场为记者演示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流程,整个过程简洁高效、便捷易懂。

根据补贴政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按老人服务自付金额的50%发放,老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助餐、助浴等基础照料服务,或康复护理、辅具租赁等专业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补贴则按老人自付金额的40%发放,适用范围包括入住养老机构30天以上(涵盖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的长期服务,以及入住30天以内、按次计费的日托服务,此外,还可用于为家属减负的“喘息服务”,全方位满足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的照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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