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农业农村专项(第四批)第一笔资金的通知》(坛财联字﹝2024﹞17号)、《关下达2023年度水产健康养殖和2024年度池塘标准化改造资金的通知》(坛财联字﹝2024﹞42号)、《关下达2024年度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坛财联字﹝2024﹞77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池塘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农发﹝2024﹞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性工作任务和“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等绩效目标,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推荐、评审批复等环节确定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建春村村民委员会、常州洋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后阳村村民委员会、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沈渎村村民委员会、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白塔村村民委员、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前庄村村民委员、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长山村村民委员会实施该项目。
2025年7月1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渔业、环保、资规和财务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专家组察看了现场,听取了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了相关台账资料,经质询与讨论后一致同意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建春村村民委员会、常州洋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后阳村村民委员会、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沈渎村村民委员会、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白塔村村民委员、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前庄村村民委员、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长山村村民委员的养殖池塘提升(标准化)改造项目通过区级验收,拟获得财政资金补助。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9天。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5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7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13200;也可致电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0189068。
附件:金坛区养殖池塘提升(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情况表.docx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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