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照鹏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王建军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莘祥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亚坤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钱蓉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雁婷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明伟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照鹏同志的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水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贺献忠同志的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瑞芳同志的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