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财政审计办公室(财政审计局)、农业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提升粮食生产抗灾应急能力,确保秋粮高产稳产,切实发挥救灾资金使用绩效,努力再夺秋粮丰收,根据《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常财农〔2024〕61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省级粮食生产应急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4年省级粮食生产应急救灾资金实施方案.docx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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