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乡振〔2021〕16号)、《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苏财农〔2022〕66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常财农〔2024〕3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镇村申请和年度衔接资金安排,从2024年项目库择优选取2个项目纳入2024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详见附件),且经专家评审立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3日。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金坛区农业农村局0519-82834304,金坛区财政局0519—82328723.
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汇总表.docx
常州市金坛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