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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60P/2024-0001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住建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住建〔2024〕18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4-04-18 公开日期 2024-04-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建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金坛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4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金坛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住房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坛住建〔2024〕18号
 
关于印发《金坛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建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金坛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坛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常州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工程项目标准化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安全生产智慧化监管能力有效提升,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增长,重大事故隐患实现施工全过程动态清零;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经验做法,完善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提高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营造全区范围推广、学习、使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良好氛围。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企业自查自改、清单管理、动态更新、照单销号的闭环整改机制。持续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

(二)突出风险隐患治理行动

1.危大工程安全治理。督促在建项目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立危大工程隐患清单,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进一步规范专家对超危工程的技术指导。加强危大工程辨识、专项方案编审、论证、验收等全流程管理,严控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

2.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按照《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199号)要求,督促在建项目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落实好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方案编制、安全交底、安全防护设备配备、监护、培训演练等安全管理工作。

3.工地消防安全治理。按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江苏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要求,抓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长效治理,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紧盯建筑工地“三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四个一律”。生活区严禁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使用明火。电动车、手持电动工具等应单独设置充电房(棚),严禁在办公室、宿舍和仓库内充电。严禁设置防盗窗,落实全电食堂要求,严格危化品管理,安全疏散和逃生条件应符合要求,强化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鼓励在生活区宿舍设置消防简易喷淋系统、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严格外脚手架防护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质量检查,严禁使用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的材料。

4.防范高处坠落治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一带一帽”防坠落安全管理的通知》(坛住建〔2024〕8号)等文件要求,有针对性防范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重点落实四口、五临边、移动门式作业架、悬空作业等环节防高坠措施。严格“一带一帽”和生命绳设置,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多措并举提高我区建筑施工领域防高坠治理水平。

5.防范化解恶劣天气风险。针对夏季高温、冬季雨雪、雷暴大风等恶劣天气,建立“隐患即事故”的安全预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夏季高温时段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

6.扫尾空窗专项整治。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相关参建各方和作业单位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重点整治施工场地内有两个及以上施工作业单位交叉作业划分安全责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及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情况。

7.小型工程安全管理。按照“行业指导、属地负责、网格监管”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机制,督促属地规范小型工程的日常质量安全和扬尘管理工作。

(三)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持续深入推进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坚持“两场联动”,落实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开展项目安全生产动态核查工作,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和项目重点监管。严肃整顿“三包一靠”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房地产领域违法发包行为,加大曝光通报力度。持续加强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资金账户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推广“月结月清”的支付模式,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强化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检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源头保障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安全科技支撑行动

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科技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深化智慧工地及“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根据省市要求逐步推广使用建安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动态管理,持续提升企业和监管部门智慧化、信息化安全管理水平。督促指导项目开展绿色施工评价工作,逐步推广装配式建筑和BIPV的运用,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再利用工作。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

严格执行《关于巩固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通知》(常住建〔2023〕102号)要求,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引导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巩固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全面推广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全面强化临时用电管理、全面保障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动态安全管理和第三方服务的专项检查。健全考核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措施落实落细。

(六)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深化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加强监督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安全治理水平。经常性开展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安全督人员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强化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将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相结合,对问题隐患突出的要加大处罚力度,通过严管重罚倒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利用建筑工程专家力量,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动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反省屋”安全“晨会”“送法律、送安全下工地”、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安全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提升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依托金坛建校等平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技能培训,提升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建筑工人的安全素养。扎实开展施工现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真正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

(八)扬尘防治精细化治理行动

严格按照《2024年常州市住建领域扬尘污染精细化治理工作方案》等要求,在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基础上,持续做好扬尘管控“一日四报”“扬尘管控红黑榜”等工作。联动生态环境、城管、属地等部门,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全区住建领域扬尘污染精细化治理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全年常态化整治重点

将危大工程管理、有限空间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高处坠落防范、恶劣天气防范、扫尾空窗管理、小型工程管理、扬尘防治督查指导等列为全年常态化整治重点。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应对突发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日常监督抽查和处罚力度,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和“零容忍”原则,通过严管重罚倒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二)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

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详见附表。

(三)开展安全生产动态核查(每季度)

通过对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动态核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四)组织监管人员培训

围绕党的理论和廉政教育、综合监督能力提升、质量安全及市场知识,定期开展“监管我来讲”业务学习交流活动和监督人员实操考核培训,不断提升工程监管和服务综合效能。

(五)组织建筑工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按计划)

项目部应按照要求(至少每半年一次)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同时区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各方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建管中心负责人、建管科负责人、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建管中心,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结合企业实际和工程特点落实落细治本攻坚任务要求,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监管执法,确保行动成效

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事前提醒预防,加强过程监管和差别化监管;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项目和事故责任企业,坚持严管重罚,依法采取“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总结

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

附件:金坛区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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