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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2024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24-0002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政府办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发〔2024〕23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4-02 公开日期 2024-04-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常州市金坛区2024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常州市金坛区2024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计划期内对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文件

坛政发〔2024〕23号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2024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2024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2024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计划期内对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当前土地市场形势、我区土地供应能力以及实际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科学合理安排2024年度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公共基础设施,科学谋划、合理安排住宅用地需求;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我区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二)基本原则

1. 强化规划引导。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结合项目需求,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国土空间总量管控、存量优化和流量增效。

2.优化用地结构。结合区域实际需求,科学统筹住宅、商服、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和结构,优先保障重大项目、保障性住房以及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

3.规范供地时序。严格落实省市关于供地材料组织相关要求和标准,在规划、土地、林地、净地等条件都符合的前提下,结合各地项目主体的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地块上市序时进度。

二、适用范围和计划期限

(一)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常州市金坛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各类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供应。

(二)计划期限

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实施年度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全区计划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50宗,面积1599.76亩。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全区计划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类项目共4宗,面积478.36亩;商业类项目共43宗,面积1039.49亩;科研类项目共1宗,面积59.33亩;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项目1宗,面积2.3亩;交通场站类项目1宗,面积20.28亩。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4年全区计划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供应总量中,长管办1宗,面积59.33亩;指前镇9宗,面积133.66亩;华罗庚高新区1宗,面积20.28亩;尧塘街道5宗,面积192.59亩;茅管办1宗,面积4.46亩;西城街道9宗,面积375.86亩;东城街道1宗,面积110.57亩;朱林镇4宗,面积127.99亩;金城镇6宗,面积155.41亩;金坛经开区4宗,面积98.99亩;薛埠镇1宗,面积25.22亩;直溪镇2宗,面积57.12亩;儒林镇6宗,面积238.29亩。(见附件1)。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量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全区计划出让集体经营性土地1宗,面积6.03亩。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全区计划出让集体经营性土地供应总量中,工业项目1宗,面积6.03亩。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4年全区计划出让集体经营性土地供应总量中,儒林镇1宗,面积6.03亩(见附件2)。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深化资源要素配置

坚持“项目为王”,准确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合理、有序调节全区土地供应,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保障性住房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

(二)增加优质地块供应

坚持上下联动,区资源规划局要主动对接板块和部门的用地信息,统筹做好新增建设项目和存量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突出选取优质地块向市场推介,以促进土地市场良性发展。

(三)坚持集约利用土地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优先供应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范供应计划的制定

根据《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在综合研判当前土地市场形势、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编制土地供应计划。

(二)充分发挥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土地出让管理委员会审议职责,做到凡上市出让的地块必经土地出让管理委员会的审议,切实保障计划内地块“实报实供”。

(三)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公布机制

本计划一经公布实施,须严格执行,不得随便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出让计划的,需报常州市金坛区土地出让管理委员会研究、决策,经区政府批准后重新公布和备案。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2024年度经营性国有土地出让地块明细表

2.常州市金坛区2024年度集体经营性土地出让地块明细表坛政发〔2024〕23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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