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常州市金坛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6月12日印发的《常州市金坛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坛政办发〔2023〕43号)同时废止。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