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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常州市金坛高源油品有限公司等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7-2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常州市金坛高源油品有限公司等一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见附件)的相关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注销所属经营车辆《道路运输证》),通告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1日。

相关经营业户或利害关系人存在正当理由或有异议的,请于通告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及未提出有效异议的,依法执行注销。

联系部门: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19-82818868。

特此通告。

附件:道路普通货运业户列表.xlsx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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