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48号)、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全区开展了人力资源机构2023年度报告工作。对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核。
现将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3年度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完成年度报告合格机构名单(计60家、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30日: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10日。若有异议,请在2024年5月10日前向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519-82821495
附件:金坛区2023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情况公示(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副本.doc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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