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全省第3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24〕80号)、《关于开展2024年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住建〔2024〕1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金坛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扎实开展好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避险逃生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全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属地和施工企业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等方式,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同时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生命通道》《安全生产责任在肩》等,建安码学习平台已开设主题活动“2024年安全生产月”专栏,企业和项目部还可通过建安码学习平台学习其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二是施工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三是各项目部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四是深入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区住建局将深入施工现场或企业,以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宣贯活动。五是联合建校开展VR安全体验教学活动,切实提高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畅通生命通道宣传、演练活动。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围绕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突出整治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严格执行省厅印发的《江苏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苏建函质安〔2024〕60号),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四个一律”(动火一律持证上岗、动火一律申请批准、动火一律条件核查、动火一律现场监管),发现存在无动火审批、作业现场有可燃物未清理、无监护人、未配置消防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进行处理;要重点从消除建筑施工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一线人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三)聚力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防高坠”专项治理。
1.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安全专题培训。区住建局将围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实用手册(2023版)》等文件,集中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全覆盖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宣贯学习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2.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是6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在建项目2024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以及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尤其是高处坠落、消防安全、危大工程等安全风险隐患。二是有针对性部署开展有限空间、临时用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三是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3.开展“防高坠”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一带一帽”防坠落安全管理的通知》(坛住建〔2024〕8号)等文件要求,有针对性防范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重点落实四口、五临边、移动门式作业架、悬空作业等环节防高坠措施。严格“一带一帽”和生命绳设置,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多措并举提高我区建筑施工领域防高坠治理水平。
4.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履职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履职行为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4〕228号)等文件要求,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员“亮身份、吹哨子”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员登记、变更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员每日巡检配备巡查记录仪要求,并结合日常监督严查安全员是否落实履职责任清单要求,对安全员开展履职能力测试,发现履职不力的实施强制变更措施。
(四)持续加强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坛建筑安全委办〔2024〕1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创新监管手段,推动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落实。要用好《常州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指导手册》,加强群众宣传与业务培训,普及小型工程安全知识,引导业主主动告知登记。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技术水平,切实加强长效监管,严格按照小型工程纳管范围和标准,做到应纳尽纳。要强化部门联动,紧扣防高坠、临时用电、持证上岗和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开展观摩交流和安全生产宣讲竞赛活动。
一是于6月初在晨风创意园项目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物体打击应急救援现场演练观摩活动,推动各建筑施工企自主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二是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云观摩”交流活动,重点学习先进典型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危大工程管控和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等内容,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新技术运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三是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建筑施工人员参加“2024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公益巡讲”等活动,积极营造我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全员关注、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建筑施工整体安全水平。四是组织召开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通报会暨安全警示教育会,进一步促进我区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管理人员、安拆人员、维保人员及检测单位等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控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全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人人抓安全、全员保安全的管理水平。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统筹谋划、完善方案、明确分工,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将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二)务求活动实效。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月”活动,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部位和高处作业、动火用电、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精准排查消除事故隐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强化示范引领。
区住建局将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创新组织事故应急演练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的标杆企业、项目予以表彰激励、观摩示范。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施工企业要统筹项目部指定信息报送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6月25日前将项目部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附件)报送至区建管中心,并附活动开展的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材料(联系人:徐建豪,0519—82356113)。
附件.doc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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