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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24年防汛物资器材储备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3375/2024-0003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救灾抢险 薛埠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薛政发〔2024〕21号 发布机构 薛埠镇
生成日期 2024-04-16 公开日期 2024-06-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4年防汛物资器材储备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4年防汛物资器材储备计划的通知
薛政发〔2024〕21号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防汛防旱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汛期抗洪抢险物资的保障需要,按照《江苏省防洪条例》的规定,防汛物资实行分级负担、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使用、统筹调度的原则,根据区防指下达我镇今年防汛物资器材储备计划,现将储备计划分解到各村、各单位组织筹备,请于4月30日前准备就绪,并将物资储备情况(物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保管责任人、联系电话)各村防讯抢险突击队名单上报镇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以便上级防汛机关核查。镇防汛抗旱办公室将于5月1日起对各村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各村年度考核的依据。

大宗防汛物资器材的质量要求为:

草包:宽60—65公分,长80—90公分,舌长15—20公分,20根筋以上,编边,每只重量在1.1公斤以上(也可用相同尺寸规格的麻袋、土工布袋代替)。

钢管:直径5公分、长6米以上。

木棍:直径12—16公分,长4米以上的松树或杉木,不得有腐朽、弯曲,材质质地新鲜。

若有代储的,必须签订代储协议书,以明确责任,确保抢险期间物资保证。

防汛抢险时,镇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有权调配本地区的储备物资。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薛埠镇2024年度防汛物资器材储备计划表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薛政发【2024】21号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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