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城市管理局各科室、窗口: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开水果店”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金坛区行政审批局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开水果店”一件事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根据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深化“一件事”改革为民办实事的实施方案》(苏协调小组〔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推进“开水果店”一件事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企业和群众实际需要,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对市场主体开办水果店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过部门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并联审批等方式,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同踏勘、一窗发证”要求,提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的线上线下双融合、一体化集成服务,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
二、实施方式
(一)办理事项。对市场主体利用已有建筑物设施,开办满足社区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的水果店,根据经营需要涉及的食品经营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设置店招标牌时需办理)等2个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一件事”集成办理、多证联发服务。
(二)办理方式。线上办理,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常州及金坛区旗舰店,在“一件事”服务专区设置“开水果店”一件事受理模块,提供在线咨询、预先指导、网上申请、在线受理、进度查询、证书公示等服务,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办理,设置“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实行“一窗受理、统一分发、限时办结”工作模式,同时提供“开水果店”一件事的业务统筹、免费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
(三)办理要求
1.一次告知。统一制作《市场主体“开水果店”一件事办事指南》(见附件1),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其开水果店涉及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等。
2.一表申请。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表格整合为一张《市场主体“开水果店”一件事申请表》(见附件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公章)后,向“一件事”服务专窗提出申请。
3.一套材料。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清单(见附件1),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执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执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4.一同踏勘。所涉及的审批项目,由“一件事”服务专窗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或监管部门实行联合踏勘,做到多个事项一次勘查,整改意见一次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5.一窗发证。“一件事”服务专窗分类汇总审批所需材料,通过“一件事”受理平台或材料直接送达方式分发至各审批部门,并明确审批时限要求。各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并将结果反馈给服务专窗,由服务专窗统一颁发给申请人。
(四)办理进度
6月底前,形成常州市金坛区“开水果店”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9月底前,在全区范围推进“开水果店”一件事服务。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水果店”一件事改革所涉及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处(科)室抓好工作落实。成立由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城管部门等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开便利店“一件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二)加强宣传推介。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一件事”改革,做好“开水果店”一件事服务推广工作。及时研究、发现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堵点,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探索、总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三)加强数据共享。要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网平台应用支撑服务,深化数据共享应用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实现信息咨询、数据填报、材料上传、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打印等基础服务。打通系统数据通道,实现办件自动流转和办理状态实时反馈功能。
附件:1.市场主体“开水果店”一件事服务指南
2.市场主体“开水果店”一件事申请表
3.市场主体“开水果店”一件事业务流程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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