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区两级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标融合”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飞线充电治理提升行动,按照标本兼治、建管并重、疏堵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消除因飞线充电造成的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居民小区生活环境,共建美好生活家园,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金城镇住宅小区飞线充电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学谦
副组长:马燕萍 朱 迪 刘双云 李铁锋 吴建华
吴佳骐 李 泉
组 员:周 飞 陈江涛 孟伟忠 张 毅 蔡建梅
丁菊平 杭海霞 吴 昊 张惠忠 孙 健
肖焕云 郜磊 于勇 杨新晨 陆伟俊
徐 瑜 吴婕 周艳丽 高小燕 闵佳亮
陆 璐 陈扣网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李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提升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
三、职责分工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镇住宅小区飞线充电治理提升行动牵头工作,指导、督促各社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动员、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做好与各责任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负责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适时协调召开工作推进会。
金城镇消防管理服务所负责指导、监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整治“飞线充电”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派出所负责对居民小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进行日常监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依法查处“飞线充电”违规行为。
金城供电所负责居民小区用电安全检查和维护,指导业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飞线充电”治理提升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做好小区居民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开展相关工作,协调处理治理工作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摸排沿街商铺“飞线充电”基本情况、充电桩建设情况和业主充电的刚性需求。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15日前)
各相关单位依据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实施举措,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提升行动的宣传、动员和准备工作。工作小组督促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对照治理重点,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16日—7月31日)
在前期全面摸排检查的基础上,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发现一起治理一起。针对反复性强、充电设施不足等问题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把握重点,取得突破。
(三)督查评估阶段(8月1日—9月30日)
采取联合督察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小区飞线充电治理提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建档建册,如整改不到位的,应于相应的惩戒措施挂钩。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压紧压实属地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将各项有效措施纳入长效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坚持标本兼治,夯实监管责任,并充分发动物管会、业委会和居民支持配合,确保提升工作常态长效。
五、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飞线充电治理提升工作是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升小区消防安全的有力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提升措施,有序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小区充电设施与居民需求的矛盾,提高小区环境安全。
(二)密切配合,联动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指导检查,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畅通交流、及时响应、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飞线充电”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取得实效。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履职,明确1名联络员,每月20日前将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材料(PDF、Word各1份)(详见附件2)报送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广大群众参与“飞线充电”治理的自觉性,理解、支持、配合治理提升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引领提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附件:1.金城镇住宅小区飞线充电治理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doc
2.2023年金城镇住宅小区飞线充电治理提升行动月度推进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