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组织实施工作,规范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金坛区司法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起草了《常州市金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2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常州市金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征集期已结束,未收到群众意见和建议。
现对结果予以公示,感谢广大群众对金坛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