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收费单位:
为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执收行为,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苏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91号)及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常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23年2月份)》(常发改〔2023〕78号)的要求,编制了《常州市金坛区区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23年2月份)》,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目录清单》,为区本级截止2023年2月28日前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三、《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公布后如涉及收费项目的新增、取消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优惠、减免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区发展和改革局将进行动态更新,并通过金坛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目录清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区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23年2月)
2.常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23年2月)
附件1、2.docx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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