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乡振﹝2021﹞1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1﹞5号)等文件要求,经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同意2023年增补衔接资金项目2个(详见附件),拟纳入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5日。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金坛区农业农村局0519-82834304,金坛区财政局0519—82328723。
附件:2023年增补衔接资金项目汇总表.docx
常州市金坛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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