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坛财联字﹝2022﹞124号)、《关于印发2022年常州市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农办发﹝2022﹞80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坛农发﹝2023﹞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性工作任务和“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100%”等绩效目标,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镇级推荐、区级评审和公示等环节确定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后阳村村民委员会实施该项目。
12月4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渔业、环保、工程、财务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专家组察看了现场,听取了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了相关台账资料,经质询与讨论后一致同意金城镇后阳村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通过区级验收,拟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12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13200);也可致电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0189068。
附件:2023年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信息表.docx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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