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通知》(坛污防攻坚指办〔2023〕23号)要求,多措并举、多方共治,严防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堵疏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现就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秸秆、秆综合利用率,结合朱林实际,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高效监管和综合利用体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秸秆和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露天焚烧。同时,各村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验教训,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民小组,构建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利用处置,做好源头治理
各村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系统管控、源头管控”思维,强化源头治理,以妥善解决秸秆出路为着力点,全面提升秸秆收集、转运、贮存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能力,以用保禁、以禁促用,协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以及垃圾禁烧工作。
镇农村工作部门要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储利用。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和培训,稳定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质量,因地制宜推进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广应用离田打捆等减容技术,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挥好常州市金坛雄风秸秆利用专业合作社作用,开展秸秆收集打包、转运全程机械化作业,推动形成多元化利用、市场化运作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2023年,全镇水稻秸秆离田率达10%以上,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6%以上。
镇城市管理部门要指导各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和无害化集中处置率,不断加大对散烧垃圾监督检查力度。
三、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措施举措
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全年全镇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加强对收割高峰、夜间雨前等重点时段巡查督查。根据夏、秋两季开镰时间,金坛区2023年禁烧巡查重点时段为夏季5月20日—6月30日,秋冬季10月10日—12月31日。
1.各行政村负责管辖区域范围内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严格落实禁烧主体责任和村书记负责制,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村、组二级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网络,实行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群防群治,确保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巡查,严格制止秸秆和垃圾焚烧和抛河行为,及时处置秸秆和垃圾焚烧现场以及因焚烧或抛河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蓝天卫士系统烟火告警务必15分钟之内处理完毕。
2.镇农村工作局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和培训,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动形成多元化利用、市场化运作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3.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分发挥蓝天卫士千里眼等大数据优势,及时发现火情,进行烟火监测告警处理。
4.朱林城管中队负责推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加大对散烧垃圾监督检查力度。
5.朱林派出所结合每日巡逻勤务工作同步开展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
6.朱林交通执法中队加大茅山旅游大道、340省道、高铁、高速、重点县道周边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垃圾焚烧行为。
7.镇综合办公室负责用足用好微信公众号信息传播手段,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秸秆、垃圾禁烧工作。
四、严格考核奖惩,压紧压实责任
各行政村要强化目标考核,紧盯巡查重点时段内秸秆焚烧面积超200平方米(含)和垃圾焚烧面积超20平方米(含)的“第一把火”,对秸秆、垃圾禁烧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被部、省、市、区级通报的秸秆或垃圾焚烧火点,有关考核项一律按0分计算。对焚烧火点数量多、面积大的地区,公开约谈所属村书记。驻村领导要带队对所驻村委开展巡查,镇纪委要组织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巡查检查。
五、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行政村要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采取微信、短信、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标语口号等形式,使群众认识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营造自觉禁烧的舆论氛围。
请镇农村工作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朱林城管中队、朱林派出所、朱林交通执法中队将巡查值班表(附件5)于5月19日下班前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
附件:
1.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2.2023年朱林镇行政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负责人统计表
3. 朱林镇机关驻村人员一览表
4.2023年朱林镇秸秆和垃圾禁烧夜间值班表
5. 职能部门巡查值班表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3、4、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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