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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高铁枢纽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预先报名,并按规定程序由被征收人选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坛高铁枢纽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金坛高铁枢纽工程项目是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交通工程项目,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农田、南至粮食购销总公司(城南油米厂)、西至S241、北至涑渎大河。项目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1户,工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20.41平方米。拟选定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业务。

三、委托单位:常州市金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

四、委托的内容:

评估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

五、报名资格条件:

具有从事2023年度常州市金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资格的三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应当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写明报名项目名称、评估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身份证号码(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需出具授权委托代理书,写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附具下列材料:1、机构简介;2、评估机构资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3、参与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2名;4、参与本项目的评估工作人员名单及其上岗证件。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当面提交报名表,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及资格证书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下午17:00止。

3、报名地点:常州市东环一路669号1号楼102办公室。联系电话:82808502、82816088

逾期报名无效。

附件: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表.docx

常州市金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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