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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关于召开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7日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协商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4年1月2日至4日在市民中心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讨论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负责同志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四、列席常州市金坛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其他报告;

五、选举;

六、审议通过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政协常州市金坛区委员会关于增补贺国洪等7名同志为政协委员的决定

(2023年12月27日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协商通过)

经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协商通过,增补贺国洪、韦国猛、潘建华、束鸣东、江霞、于杰、张叶华等7名同志为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因工作原因,同意吴英、谢栋、徐忠敏、徐科峰、谢晓贤、庄严、蒋峥辉、吴芳、荆霞等9名同志辞去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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