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经当事人申请,11月24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就当事人余某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一案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听证会上,办案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行政处罚建议及依据,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提出相关意见。在质证和辩论阶段,办案人员集中出示了相关证据,当事人阅知后进行质证和辩论,听证双方围绕违法事实、主观故意、处罚幅度等问题展开辩论,充分阐述各自观点。最后,各方在审核无误的听证笔录上签字确认,听证会圆满完成。会后,听证机构将充分考虑听证双方的陈述意见,在七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听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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