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今年11月起,区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窗口线上线下同步启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进一步精简收件材料,提升办事效率。
《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是将“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简化为一张表,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不再收取“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由抵押权人提供《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合同表所含内容为申请人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应记载的内容相符,合同表与“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据工作人员介绍,自11月1日启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以来,平均办理时间减少了一半,由原来的20多分钟缩减为10分钟左右。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窗口负责人戴亚艳介绍,银行等金融机构无需再提供借款和抵押合同,每笔业务至少可以少上传或提交两份合同,进一步压缩了办理时限、降低了经济成本,减轻登记机构审核压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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