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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打造新能源之都示范区”(一)金坛发布《关于加快打造新能源之都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金坛召开加快新能源之都示范区建设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关于加快打造新能源之都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全力推进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全区规模以上新能源产业年应税销售收入确保实现800亿元、力争实现1000亿元,规模以上新能源汽车产业年应税销售收入确保实现1500亿元、力争实现2000亿元;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少于12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25家;上市企业不少于10个。

今年5月,我区编制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在编制实施意见过程中,结合自身产业、资源、营商环境、应用场景等多方面实际,我区最终定位新能源之都“示范区”。

其中,重点把握两个原则,一是体现阶段性发展成果,二是突出量化指标在全市范围内的示范引领作用。

在创新示范方面,金坛锚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等高含金量指标,着力专项突破;在绿色示范方面,强调绿色能耗、绿色金融、储能绿色场景应用在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协调示范方面,金坛力争新增有效发明专利突破900件,占常州目标达1/3;在开放示范方面,发挥园区、外贸、港口三大优势,针对性制定相关目标,打造核心竞争力;在共享示范方面,重点突出应用层面的示范引领,将新能源之都示范区建设成果普惠共享。 

《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聚焦实体经济、加强科创引领、扩大对外开放、提振商贸流通、做强现代服务、推进质量强区、创优品质文旅、金融人才保障等八个方面,提出54条具体措施进行激励。

对纳入常州市“智改数转”项目库、利用自有资金改造投资超500万元的工业企业,按不超过智能化设备及工业软件投入(不含税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可达20万元;对新认定为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奖励10万元;新认定为常州市首台(套)重大装备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当年认定为江苏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分别奖励15万元、5万元、3万元;另外文件还对新认定为常州市智能车间、绿色工厂、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等方面都有相应的奖励。

建设新能源之都示范区,产业是基础,最终还是要落在终端应用上。金坛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重点加快光伏发电应用。扎实推进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到省定目标;拓展光伏应用新模式,充分挖掘光伏发电与农业、渔业、交通融合发展资源,鼓励开展“光伏+”示范项目建设。

二是有序构建多元储能体系。以国家示范项目为起点,研究非补燃压缩空气储能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在应用层面将我区的产业发展层次拉高到新的台阶;大力推广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示范项目,到2025年,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化学储能等储能应用场景规模超500MW。

蓝图已经绘就,建设“新能源之都示范区”是金坛在新能源领域深耕布局多年的事业延续,是把握时与势全面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新能源领域竞争力的扬帆之机,更是勇挑常州“GDP万亿之城”重担、建设美丽常州金坛样板的主动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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