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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推进慈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医疗救助是当前确保脱贫群众不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8月10日下午,我区召开慈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推进会,对慈善大病医疗救助重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区领导徐俊、周新生参加会议。

会前,区慈善大病医疗救助联合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慈善救助工作项目运营过程中与慈善救助相关政策进行部署和落实。

据了解,区慈善大病医疗救助项目按照“分层分类、精准救助”原则,引入经招投标确定的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慈善大病医疗救助,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救助保障体系。

目前,我区慈善大病医疗救助主要针对具有我区户籍且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保障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救助对象实行即时救助方式。此次医疗救助政策还纳入有疾病既往史的困难群众,救助病种由原先的4种增加至29种,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从500元起,最高可达3万元。一般家庭居民补助金额从2500元起,最高可补助8000元。此外,区慈善大病医疗救助联合工作小组还引入“常惠保”,进一步增强对救助对象的保障能力。

区领导强调,慈善大病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扶贫济困一项重要工作。各板块、各村(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有序推进医疗救助工作。要加强对新农合职工医保等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加强慈善大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衔接及慈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区慈善大病医疗救助联合工作小组与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不断探索完善慈善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机制,定期开展总结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实施。

会后,与会人员参加培训,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讲解补助政策,推进慈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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