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王跃中、孟敖祥、王生大、王艳红、吴志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人事任命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相关人事任命考察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调研区政府2022年决算草案情况、调研区政府2022年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财经工委要从督促和支持政府进一步完善财政激励保障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预算管理等方面出发,提出客观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对接,为常委会审议提供详实准确的材料。
会议听取了调研区政府贯彻实施《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本次常委会审议的重点要针对我区在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在养老理念、政策支持、投入效益、专业人才培育上提出建议和意见,着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业创新、创优、科学发展。
会议听取了调研区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调研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调研区政府关于太湖流域水生态保护工作情况以及《决定(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废止区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的汇报;听取了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准备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30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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