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医疗保障制度以来首部医保领域专项法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5月31日上午,我区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专题辅导暨2023年全区医保重点工作推进会。
会议指出,2021、2022年,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常州市接轨,医保基金实现市级统筹。截至4月末,全区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3.4万人,与2022年末相比,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加。区、镇、村三级医保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创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1个、市级示范点8个,建成村(社区)服务点126个。
会议要求,各板块、各有关部门要以《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实施为契机,准确无误把医保政策向群众讲清楚、讲明白,积极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群众参加医保;要明确工作责任,将任务指标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扎实推进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开展;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动态监管力度,优化经办服务,用热情、便捷、高效的服务让广大参保群众充分享受到医保政策的实惠,赢得参保群众对医保事业的信任和支持。
会议特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专家从立法背景、主体框架、特色亮点方面做专题辅导。
区委常委、副区长徐俊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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