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关于报送2023年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需求的函》(苏农装备函〔2022〕38号)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开展调研摸底,提前完成我区2023年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主体申报、遴选、公示、推荐等工作,现将2023年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2023年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计划向上申报数量为1家。根据合理布局的要求,原则上每个镇(街道)只能申报1家,超过申报数量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入库条件
1、申报主体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正常运行2年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固定场所,具有一定装备基础和服务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农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获得部、省示范社等荣誉或区、市级以上重点农业农头企业资质的优先。
2、申报主体必须具有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证明良好。内部管理制度、风险保障机制和社会信誉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3、近两年内,未发生过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无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申报主体须基本符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农机〔2020〕11号)文件和建设指引相关要求。
三、申请程序
由各申报主体自愿申报,镇(街道)农村工作局负责初审和推荐,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入库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申报材料
1、据实填写《2023年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入库申报表》(附件2);
2、2023年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申报书(附件3);
3、按照附件1中装备配置依次提供现有项目所需机具清册(包含机具原值、产权与申报主体不一致的需提供合法证明)、机具照片、机具铭牌照片、发票复印件、行驶证(拖拉机和收割机)。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旭,联系电话:0519-80189180
附件1: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指引(试行).docx
附件2:2023年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入库申报表.docx
附件3:2023年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申报书.docx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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