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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已经实现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地办理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2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今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出台,10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是针对房屋改善的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

据了解,10月17日税务窗口办理了我区第一件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大厅为市民开出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窗口收到市民提交的相关材料后,便立即联动后台税政部门启动三级审核退税工作,次日便将税款退还至个人账户,24小时之内就完成了退税办理。截至11月18日,税务窗口已办理5件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累计金额达2万多元。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前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分局长李月香表示,来办理的时候要带好纳税人身份证、现住房的房屋销售合同,另外,新购住房如果是二手房的,要带房屋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如果是新购住房,需要提供在住建部门备过案的网签合同及其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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