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白云萍、韩九云率队来坛开展《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区领导王跃中、苗润、孟敖祥、吴志高陪同调研。
在江苏金坛数字化渔场,白云萍近距离观察了“长荡湖1号”成蟹生长、养殖尾水排放等情况。这里首创尾水净化循环养殖技术,经过净化处理后可循环使用,实现养殖尾水“零排放”。白云萍指出,《条例》中大篇幅介绍水污染防治,作为其中关键一环,水产养殖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兼顾生态效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在长荡湖涑渎饮用水源地,白云萍详细询问了保障供水量、水质安全等情况,在柚山如意湖,白云萍实地查看了长荡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
近年来,我区通过系统治理“低山丘陵一平原河网一湖泊湿地”三个生态子系统,在水生态环境保护上突出山林水源涵养、平原河网整治、湖泊湿地治理,做到水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城市建设“4个深度融合”。
本次立法调研活动还组织座谈会,与会人员从文字表述、处罚轻重、项目制约等层面、角度,对《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常州市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条例法规,也是全国首部对全域水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在制定过程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重大理念以及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条例的每一项制度中、落实到每一个条款上;要推进民主立法,把全过程的人民民主贯穿立法的全链条、全流程和全方位,倾听民声、汇集民意,拓展多方参与立法的途径方式,完善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的机制,形成立法机关和社会各方良性互动,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质效;要突出地方特色,立足常州、服务常州,从增强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方面,更好地解决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中的一些痛点和难点问题,真正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将《条例》打造成精品项目,为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常州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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