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星村遗址的依法保护管理,9月2日上午,我区召开《常州市三星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
会上,区文旅局、区司法局、朱林镇的相关负责人就三星村遗址保护公园建设、现状及立法考虑等方面进行汇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专家组对《常州市三星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三星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保护立法工作,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立法研究和条例起草,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抢抓机遇,把握《常州市三星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条例》被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的正式项目契机,让三星村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有理有据,进一步增强保护工作的刚性。同时也要整体联动,加强沟通协调,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全面推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敖祥、王艳红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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