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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带娃 金坛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1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6月17日,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向被告人父母发出我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明明(化名)是一名职校学生,父母平时忙于工作,对其疏于管教监护,缺乏沟通交流,没有及时发现其不良行为并干预制止,也未能对明明进行有效的家庭教育与行为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明明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针对案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承办法官依法向明明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让监护人签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要求监护人反思自身存在的教育监管问题,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指导令发出后,为切实提升监护人家庭教育的认识和能力,区人民法院还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妇联,对明明父母开展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指导课。

家是小国,国是千万家。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让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依法带娃”已经成为家长的“必修课”。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父母的监护职责不可或缺。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家庭教育,用正确的行动、正确的思想、正确的方法教育引导孩子,构筑一个温馨的港湾,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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